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淘汰更新工作,推动铁路装备高质量发展,国家铁路局于2024年9月26日颁布《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淘汰更新监督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规〔2024〕24号,以下简称《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为便于更好地理解《办法》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办法》是推动铁路装备绿色低碳转型与新能源铁路装备产业发展重要措施,是铁路行业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具体行动,全面规定了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淘汰更新的工作内容与监督管理要求,加快污染重、耗能高、噪音大的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淘汰报废,推动新能源铁路装备替代应用。
《办法》包括五章二十四条内容,分为总则、机车淘汰、机车更新、监督管理和附则。第一章是总则,共5条,主要是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绿色低碳发展要求、职责分工等内容。第二章是机车淘汰,共5条,主要是机车淘汰的基本原则、规划目标、运用要求、报废处理等内容,明确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的报废运用年限为30年,至2027底重点区域的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应当全部退出铁路运输市场,至2035年底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应当基本退出铁路运输市场。第三章是机车更新,共4条,主要是机车更新的技术要求、攻关方向、管理要求、支持方向等内容。第四章是监督管理,共7条,主要是监督管理的实施主体、检验重点、监管手段、工作要求等内容。第五章是附则,共3条,主要是术语解释、施行时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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