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解读_政策解读

字号+作者: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2024-09-09 20:44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一、起草背景门(急)诊诊疗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90%以上。做好门(急)诊诊疗质量管理对提高整体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随'...

一、起草背景hn1品论天涯网

门(急)诊诊疗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90%以上。做好门(急)诊诊疗质量管理对提高整体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大部分医疗机构已经实现了门(急)诊诊疗信息的电子化记录。但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相关信息散在于多个信息系统,对精细化、科学化开展门(急)诊质控工作形成制约。为指导医疗机构规范相关信息记录行为,利用相关信息加强门(急)诊诊疗质量管理,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制定了《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hn1品论天涯网

二、主要内容hn1品论天涯网

《规定》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汇总保存的患者基本信息、就诊过程信息、诊疗信息以及费用信息等4大类72项门(急)诊诊疗信息。二是明确了相关信息项的具体内涵、采集和保存要求,并制定了相关信息质量与接口标准,保障信息数据规范可用。三是就医疗机构利用相关信息开展质控工作提出指导,推动医院持续改进门(急)诊管理和诊疗质量。hn1品论天涯网

三、工作要求hn1品论天涯网

各级各类医院要正确理解《规定》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保存、分析、反馈,推动门(急)诊诊疗质量提升。对本院无法通过信息化手段采集的信息项,暂不纳入汇总。不得以本《规定》为由要求医务人员增加额外书写任务,加重一线医务人员负担。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宣贯培训,指导医院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利用相关信息加强门(急)诊诊疗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门(急)诊诊疗质量水平。hn1品论天涯网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