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廉洁上海”3月13日消息,上海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嘉定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王伟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通报称,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顶风违纪违法,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公开报道显示,王伟民早年在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2019年11月出任区监委委员,2023年12月被查。
双开通报显示,王伟民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纪法底线失守,知纪破纪,知法违法,其行为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
王伟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
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王伟民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顶风违纪违法,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伟民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2月28日,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总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指出,一年来,全系统干部接受了一次深入灵魂的精神洗礼和刻骨铭心的革命性锻造。会议强调,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是一项长期任务,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绝对忠诚的纪检监察铁军是一个永恒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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