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26日消息,黑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曲敏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曲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曲敏出生于1963年6月,黑龙江尚志人,曾任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绥化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2021年2月任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
2023年6月,曲敏被查,12月被双开。
通报称,曲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
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财物;
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曲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曲敏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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