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12月13日发布消息,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金柱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金柱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李金柱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李金柱出生于1955年2月,河北沧州人,曾任宝鸡市委副书记,榆林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2011年任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2015年1月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8年退休。
2023年5月,李金柱官宣被查,12月被开除党籍。
通报显示,李金柱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弃守政治责任,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背道而驰,搞“七个有之”,污染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
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经商办企业;
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公共财政资金分配;
家风不正;
“靠煤吃煤”,贪婪无度,官商勾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金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金柱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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