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刊发《驻站观察|文保院落为何“变味”了?》,对天水古城内多个文保院落存在的更改文物原貌、违规私搭乱建、业态随意变更、审批监管缺位及消防隐患重重等问题进行舆论监督报道。
天水市委、市政府今日回应称,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对天水西关古城文保院落开发利用情况采访之后,当地立即成立由核查组制定整改措施,跟踪推进整改。
在报道播出后,天水市委、市政府表示:
一是诚恳接受央视的舆论监督,及时通报问题整改情况。
二是各相关部门在前期排查整改的基础上,对天水古城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清单台账、限期整改销号。
三是由文物主管部门牵头,对全市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同时,集中开展文物保护知识宣传活动。
四是由消防部门牵头,联合应急管理、文化旅游等部门,对全市范围内文物古建筑等文保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五是由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邀请文物保护专家,对天水古城运营企业及经营商户开展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引导运营企业和经营商户在活跃市场氛围的同时,坚持把文物保护和安全防范放在首位。
六是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对文物保护、消防安全等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监管缺失、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本次事件进展与具体整改情况,总台记者将持续追踪报道。
【此前报道】甘肃天水:文保院落为何“变味”了?
进入八月,旅游“最火暑期档”如约而至,古城游也成为不少游客的选择。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但在甘肃天水,不少市民和游客发现,修缮一新的天水古城在商业化运营后,文保院落内进驻了诸多业态。不仅参观区域受限,消费门槛提升,一些甚至被“改头换面”,危及院落安全。对此,总台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
更改原貌、私搭乱建,8亿修缮后这样保护?
记者来到了位于天水古城内厚生巷13号的一处日式风格餐厅,这里是建于明清时期的文保院落。但如今,已看不到曾经庭院宽敞、青砖黛瓦、雕梁画栋的中式古建风貌。院中、台明被木板覆盖,营造成日式风格,西厢房外还加盖了两间日式小屋。
这样大幅度改变风貌和加盖合理吗?对古建筑会造成损害吗?记者联系到时任天水古城特聘顾问、负责修缮古民居的专家黄国翔。
去年底,这座院落在装修时黄国翔就发现了问题。随后他曾多次要求经营主体停工整改并修改装修方案,但当时负责运营天水古城的甘肃省公航旅对此置之不理,并未叫停。
这家名为“有鹤”的日本料理店如期开业。而在天水古城,类似的情况也不是个例。
在解放路10、12号文保院落,这里也成为一家经营餐饮和罐罐茶的餐厅。记者看到,曾精心修缮过的柱子上钉着指纹打卡机,在后院,经营者还加盖了彩钢厨房。
甘肃天水拥有中国西北地区现存规模较大和保存较完整的明清时期居民院落群,因历史久远,不少古建民居曾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毁。为了抢救这些古建筑,当地对西关片区启动抢救性保护,使得29座文保院落得以“复活”,其中省保级1处、县保级3处、保护点25处。
天水市财政局数据显示:天水市从2015年至2021年拨付西关古城保护资金就超过8.88亿元,没想到的是,不到两年后,花大成本修缮的文保院落就遭遇了“改头换面”。很多商业进驻改造院落,成为了游客消费场所。剩下的文保院落里,仅有3处面向公众免费开放。
经营项目未批先设,古城不“古”问题出在哪?
为何文保院落的保护利用中会出现如此“任性”的现象?投入超8亿元的公共财政支出进行保护修复后的文保院落都在经营哪些业态?
2022年9月,天水市秦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授予了天水市名城保护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9处文保单位特许经营权,同时要求,这些文物保护单位的展示利用要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相关流程,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这意味着,无论是业态设置,还是装修改建,都需要经过至少县级文物部门的批准。记者随即前往该公司进行了解。在公司所存的商户档案中,记者看到,有文保院落的申报材料和目前的实际经营业态不符。
除了紫砂壶经营变成了私房菜外,还有酒馆变火锅,茶社成餐厅的情况。可按照文保部门要求,文保院落不管是业态的设立还是变更,均需要经过申报,在专家评估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按照汪祥军的说法,2022年9月,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曾下文要求:县级文物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状况开展评估。而这些“改头换面”的经营均系未批先设、未批先修,要求竟成一纸空文,而主管部门又因为没有收到任何报批手续,所以无从监管来推责。
违规改造古院如何避免隐患?
在缺失监管的情况下,天水古城多个文保院落违规装修、添建变为餐厅,防火风险也随之增大,记者跟随辖区消防人员,进行了一次文保院落随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比比皆是。
在赵家大园3号院,记者看到,院中顾客正使用燃气小炉加热菜品,院中厨房烹饪使用液化气,均出现明火。其他多家餐厅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文物建筑禁止使用明火,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这是因为,大多古民居在建造时使用木材,并以群落出现,一旦发生火灾且未能被有效控制,极易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此外,文保院落中还存在遮挡消防设施、木结构缠绕易燃物、私拉电线等问题。
记者手记
文保院落能不能商业化?答案是肯定的。充分活化利用,让文物焕发出时代活力,不仅是对古建的一次“解放”与“拯救”,也是丰富社会历史文化内涵的有益举措。
但如何商业化?还需要合理化探究。管理放纵,监管失位,只会带来重重隐患。毋庸置疑的是,活化利用的前提,是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让文物“活”起来的多样路径中,决没有一味趋利、牺牲文化价值、让文保院落再遭破坏的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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