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25日消息(记者汪宁)近日,云南一位王女士向央广网反映,今年4月中旬,她家人患有神经肿瘤,在北京某医院住院11天中,因医院不允许家属陪护,自己只能每天在病房外守候。“当时护工费都花了2000多元,现在还要承受价格不低的住宿费,经济压力很大。”
陈女士的家人也曾在北京住院时遇到类似情况。她觉得不合理,向有关部门投诉后,医院才同意陪护。“医院不允许陪护,只能花钱请护工,其实很多病人都想家人陪护。”
医院不允许家属陪护是个例还是行业普遍现象?相关部门对此是否有明确规定?近日,记者走访北京市多家医院发现,医院、病人和病人家属对陪护问题看法不一。
医院不允许病人家属术后陪护原因说法不一
在北京工作的刘女士告诉央广网记者,今年3月份,她在通州某医院做腹腔镜手术,需要住院7天。手术后两三天,插了导流导尿管,她不能下床,在这种情况下,医院规定不允许家属进入病房陪护。
刘女士向医院咨询原因,院方解释,这是按照此前疫情期间医院的规定沿用至今,并称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和老年患者,允许一个家属陪护。
“我术后疼痛很厉害,需要家属帮忙拿饭、帮扶起身、去卫生间和换尿袋。我妈妈就在病房外面,但不让她进。”刘女士认为,医院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定义模糊,无奈之下,她只能请护工照顾,一天260元。
在北京的另一家医院,一名病人家属向记者出示的护工委托协议单显示,收费标准200元/天。护工工作范围:负责照顾患者的日常生活起居,协助患者洗脸、刷牙、梳头等,搞好患者床单位卫生,在护士站的需要和指导下经患者同意,协助护士做好留取体液、分泌物等标本及送检工作等。
“请不请护工,不是病人说了算,医生觉得你需要请护工,那就给你开单子。”北京某医院住院部的护理员说。另一家医院护士则称,“你问我原因,我也不知道,全院都是这样请护工。”
对于一些医院为何不允许家属陪护,记者走访多家医院科室,得到的解释也不尽相同。
北京望京医院住院部多名护士表示,按照三年前疫情管控措施规定,病房是封闭式管理,一般不允许家属陪护。如果家属要陪护,需要住院大夫决定,但也只能有一个家属陪护病人,且进入病房后不能外出,直到一起出院。
对于不能陪护原因,该医院住院部呼吸科的护士称,医院都是这样要求,之前是疫情,现在是甲流,为了防止交叉感染。该医院另一名来自骨关节四科的护士说,“该科室自开科以来,都不允许家属陪护。”
在另一家医院,一位住院部的护理员告诉记者,他们科室不让家属陪护,再大的手术也不行。“整个医院都是这样,还在沿用以前疫情时的规定。”
记者探访北京市儿童医院肠胃科、耳鼻喉科、心外科等多个科室,不少病人家属和医护人员向记者表示,对于心外科,年龄小的孩子做手术可以陪护,其他大部分科室均不能陪护,原因是“病房空间有限”“建院以来一直如此”“疫情原因”等。
国内其他城市的医院允许家属陪护病人吗?河南、河北多家医院向记者表示可以陪护。其中,河北石家庄市某医院护士长张楠(化名)表示,她在基层医院从未听说过不允许家属陪护的类似规定,家属陪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医院方面照护病人的压力。
花钱请护工要算经济账也要唯效果论
对于北京部分医院不允许家属陪护,不少病人家属不理解。他们认为,请护工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病人家属照顾更加贴心和细致,不仅有利于病人康复,还能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特别是不少其他城市的病人到北京大医院住院,一般都是患有大病。如果住院天数久一些,加上额外的护工费,对经济条件本就不好的家庭来说,这是一笔很大的开支。
虽然,每天200多块钱的护工费听起来不算贵,但特别是对于孩子来说,生病时最需要家人的陪伴,护工再细致也不如家人贴心。
不过,也有家属认为,不让陪护有好处,减少病房留守人员数量,给病人提供一个相对安静的环境。
“既然都住院了,不少病人都不能自理,尤其是病人到大城市就医,如果患者经济状况较差,可能无法再承受护工费,而且病人在生病时最需要亲情。”张楠护士长(化名)说,医院应以人为本,按需施策,为方便管理可以固定陪护人员。
一名医疗专家称,家属陪护的优点是不需支付护工费,对于一些经济困难的患者来说,可以减轻经济负担,在某些情况下,家属的陪伴会对患者的治疗和康复产生积极影响。
但是,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则表示,病房应该是最安静和最适合休养的地方。从优质护理角度来说,不应该提倡病人家属在病房陪护病人,不仅因为陪护专业性比较强,病人家属没有经过系统、专业训练的话,可能造成护理不当,会对患者造成新的伤害。另外,病人家属陪护会给其他患者带来不便与打扰,不利于其他患者的休养。
护士缺口突出地方探索建立医疗护理员制度
2022年4月,国家卫健委印发《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在补齐护理短板、弱项方面,提出“建立医疗护理员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和发展医疗护理员职业队伍”。
对此,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教授邓勇表示,从实际情况来看,除了个别地方外,医疗护理员制度迟迟没有建立,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填补护士资源空缺的仍是护工。
邓勇告诉记者,据《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指标计算,我国医疗机构的专业护理人员——注册护士缺口达350多万人。目前,临床护士往往更多关注危重患者的病情,普通病房的患者需要生活护理时,主要由家属或自聘护工承担。
“有必要探索建立各个地区的护理费收费标准,按照财政、医保、患者各负担一点的原则,由三方共同承担。”邓勇建议,各级政府可以拿出一部分财力作为撬动杠杆,激发社会资本和社会公众参与,有关政府部门可以落实促进就业及创业扶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护理员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对医院护理员服务所需设施设备改造给予财政支持,根据人员数量对医院培训和使用护理员提供补助,减轻医院成本。
2022年,福建开始组织实施公立医院“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2022年7月5日,福建省卫健委、人社厅、财政厅、医保局联合印发了《福建省“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提出,按照财政、医保、患者各负担一点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护理员由试点医院统一聘用(或通过劳务派遣)、统一管理。此外,福建省卫健委还组织专家制定并印发《福建省“无陪护”病房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服务规范》)。
根据《工作方案》和《服务规范》,所谓“无陪护”并非无人陪护,而是由经过规范化培训的护理员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连续不间断的生活照护等服务。护理员在护士指导和管理下,根据患者病情和需求以“一对多”模式提供有关陪护和生活照料服务。
邓勇认为,从现状来看,医疗护理员制度能否推行,关键在于医院。首先是经济效益问题,医院落实该制度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其次,医患纠纷问题,如果出现护理不到位等情况,护理员代表院方,一旦出现医患矛盾,将加大医患纠纷。另外,护理员的制度和标准需要细化,如果没有清晰的界定,就加大了医院的管理难度。
“从短期来看,取消护工不现实。”邓勇说,应加快探索建立医疗护理员制度,定期进行培训和服务质量监督考核,规范服务行为,优化医疗机构护理员结构,提升护理患者水平,解决护理服务的付费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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