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网上出现了一则信息: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某政府机关女干部金某被灌酒,送回家时已处于“断片”状态,此事被多家媒体报道转发后,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6月12日晚,柯桥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了情况通报。
经查,6月2日18时许,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某某、同事金某某等9人一起聚餐(餐费由潘某某个人支付),于20时许结束。餐后潘某某与聚餐人员等3人送金某某回家,于20时40分左右送至所住小区并联系其丈夫,21时15分左右其丈夫接上金某某。
鉴于潘某某等人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已给予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参与聚餐的公职人员分别给予诫勉、批评教育等问责处理。
此前报道
近日,网络流传一张疑似一名男子公开举报“妻子被副检察长上司带去参加酒局”的朋友圈截图引发关注。记者了解后发现,这则信息来源于当地一些网友的微信朋友圈截图——该朋友圈截图中,疑似金某丈夫对金某的相关领导和当晚的酒局进行了实名举报。
截图中提到,柯桥区某政府机关领导,带着其下属金某和另一单位的几名政府工作人员吃饭时,以“谈工作”为由,将金某灌醉。之后,该领导于当晚9:30将金某送回所住小区楼下大堂,致歉后离开。
朋友圈配文还附了一张金某侧卧睡在沙发上的照片。后续还写着“因柯桥纪委的举报电话晚上无人接听,故发朋友圈寻求帮助。”
此前,即6月9日,为求证此事,记者曾致电了涉事领导。该领导回应称:“这是误会,对方已经删除了这条朋友圈动态,不存在灌酒这一情况。”
随后,记者也联系了当事人金某。她表示,不方便谈论此事。
同一天,柯桥区纪委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朋友圈)是上周五(即6月2日)发出来的,周六(即6月3日)纪委就已经介入调查处理了,并已经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区委办了。”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对于具体调查结果,需要向区委办或宣传部进行了解。
但是,记者就此致电、发短信给柯桥区委宣传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后,对方至今未有回应。
另据媒体6月12日报道,记者就此事拨打了涉事政府机关单位公开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在记者表明身份还未问出问题后,就称“不接受采访”,随后立即挂断电话。该名记者还联系了柯桥区纪委,询问此事,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据我了解,好像还在调查中。”并也让该记者联系当地区委宣传部,但柯桥区委宣传部电话均无人接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