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山东德州、湖南江华实施信息公开、补偿到位
阳光拆迁破解“天下第一难”
去年6月,当得知家里5亩林地要被政府征收的消息时,正在广东一家工地上干活的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农民刘仁成心里一沉,担心自己拿不到一个合理的征地补偿。
而今刘仁成住着一栋200多平方米、装修一新的楼房,家里冰箱、空调等家电一应俱全。他和村里的伙伴组成一支施工队,承包政府分配下来的土方工程,实现了家门口就业,“每个月能赚到四五千元。”
刘仁成笑着说,这一切都要感谢政府的阳光拆迁,让自己获得了合理补偿。他的5亩林地,每亩获得了将近两万元的补偿,还享受就业、就医、就学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
近年来,重庆、山东德州、湖南江华等一些地方开始探索“阳光拆迁”,让素有“天下第一难事”之称的拆迁工作,从饱受各方诟病,到广泛赢得民心。
民意优先,拆迁工作赢得百姓支持
2008年至2010年,重庆以大规模危旧房改造和市级重点公益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工作重点,共完成拆迁1815万平方米,涉及群众20万户。在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作中,重庆着力推行风险评估机制,切实尊重民意,使各种矛盾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实现了“和谐拆迁”。
“拆与不拆,群众自己说了算。”渝中区十八梯片区是重庆主城危旧房改造规模最大的片区,共涉及近7000户居民,拆迁面积近40万平方米。拆迁以前,渝中区专门成立了民意调查小组,派出干部和民警发放6000多张民意调查表进行摸底。后来他们又举行了全体居民公开投票,并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以及公证员全程监督。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赞成拆迁的居民高达96.1%,这之后渝中区才正式启动了拆迁工作。
在大渡口区茄子溪片区,工作人员在前期摸底中发现77%的住户反对拆迁。通过风险评估,决定尊重民意、暂缓拆迁。后来他们又加强了政策宣传,在取得91%住户支持后重新启动拆迁工作,拆迁公告第一天就签约32%,第一周签约已达66%。
这些天,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八里庄村的杨吉福抽空就到回迁房工地转转。作为村里推选的监督员,他每天的任务是检查新居建设用料、监督施工质量。“以前每逢下暴雨,水都会漫进旧平房。再过3个月,我家就彻底告别这种日子,搬进新楼了。”杨吉福激动地说。
“对于涉及被拆迁人的敏感问题,如测量、排序、选楼号、兑现补偿等,德州均征求群众意见,阳光透明操作。”德州市开发拆迁办主任魏增连说,政府坚持先安置后拆迁,最终让群众得到实惠。
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拆迁办从一开始入户测量就执行“一把尺子量到底,一碗水端平”,全程保证4人以上签字,每户一图片,一户一档案,户主现场签字认可。针对群众关心上楼后的各种规费问题,开发区管委会决定由区直部门指导,由各村居委会从土地收益、集体经营中拿出部分资金自行安排管理。对失地农民全部纳入城镇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符合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条件的,按规定入保,享受有关社会劳动保险,符合低保条件的按规定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村居按土地收益的比例进行产权置换,预留部分营业用房,通过获取的租金收益安排村民的社会保障及福利。
江华县江华工业园在丈量面积、确定标准和金额等一系列征地拆迁环节都做到了公开,将所有涉及的农户土地面积、征收标准、补偿金额全部在村务公开栏里张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对于群众的一砖一瓦都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给予补偿,保证按照征收标准足额地将全部补偿款发放到位。近年来,共发放了征地补偿资金1.6亿元,没有拖欠群众一分钱征地款。
让利于民,让老百姓乐意拆迁
拆迁过程中,德州市从群众利益出发,坚持民主决策、阳光操作,因地制宜地制定补偿政策,保证了拆迁改造平稳顺利进行。今年3月,德州市“旧城区改造与环境提升工程”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德州市将拆迁资金兑付统一纳入政府结算,高标准建设回迁安置楼,盘活腾空土地,通过市场化运作筹集资金,快速推进拆迁改造工程。德州市规定,安置房必须两证齐全;被拆迁房屋不足46平方米的补足46平方米;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可优先申请住房保障;民政、劳动等部门要对拆迁后存在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援助。在补偿政策上,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因地制宜地实行按人口补偿、按院落补偿等方式。
经济开发区簸箕刘村孙汉泉家有6口人,按政策每人可购买40平方米新房,两代人以上再加40平方米,共享受280平方米新房,另加一个车库、3个储藏间。按照回迁价格,购买新房共需21万元。孙汉泉拆迁原有两处宅基地,分得30万元补偿款,除去买房的钱,还剩9万元。“280平方米分成3套,每套房都经过简单装修,配好2台空调、整体厨房,拿到钥匙就能住!”孙汉泉说。
湖南江华县江华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何勇介绍,在选址上,园区主要利用荒地、坡地、林地,做到不与群众争“口粮田”。
其次,园区投入800多万元资金支持各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0多万元,解决了梯子岭、华盖、杨家湾等8个村的公墓山问题;投入25万元,为梯子岭、镰刀湾等村挖人畜饮水深井,解决了村民的饮水难题;出台了失地农民过渡安置办法,对全失地户和半失地户按实际被征用水田分别按600斤稻谷/每年/每亩和300斤稻谷/每年/每亩的标准给予补助,过渡性补助期限执行5年。
此外,园区还将对征拆户在就医、就业、就学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每年拿出一定资金支持各村参加新农合,对考上大学的学生给予奖励等,帮助解决村民就医和上学难题。
在危旧房改造中,重庆坚持让利于民,制定出各项优惠的拆迁政策,受到群众广泛欢迎。以渝中区为例,货币安置补偿加上拆迁奖励、装修补偿、困难补助等,可达到每平方米5500至6000元,而拆迁户购买安置房的价格仅为每平方米2800至3800元。群众买下安置房并装修完毕后,一般手里还能留下一笔钱。
3年来,通过落实各种补偿性的优惠政策,重庆主城共有15万户群众告别了空间小、配套差、安全隐患突出的居住环境,户均面积由43平方米增加到68平方米。重庆还将拆迁地块的一半以上用于建设广场、绿地等社会公共服务场所,让更多群众从城市改造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中国经济网 2011-08-15 12:04:23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