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教授提议奥运裸体 把裸露当色情是病态
2012年08月13日09: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理由
“古希腊人认为运动要展示的是人之形态和力量之美
要求运动员对身体进行任何掩盖与奥运会初衷冲突”
本报讯 (记者徐静 实习生吴才林)奥运会今晨闭幕,各国运动员的运动服颇受关注。不过,在古代奥运会开始后的一段时间里,并无队服一说——运动员都是赤身裸体进行竞技的。日前,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翟振明(微博)在一篇英文短文中倡议允许运动员在奥运会上裸体比赛。他说,过去禁止运动员裸体比赛或许有其原因,但如今这些原因不一定构成继续这项政策的理由。
“禁裸体相悖奥运会初衷”
这篇被美国著名网站登载的文章中说,人生来就没有携带任何的衣物,裸体可以说是人的一种自然状态。
翟振明说:“在日常生活中,或许存在足够的理由要求人们必须穿上衣物,但延伸到奥运会之上,就另当别论了。古希腊人认为,人的身体(包括性器官)是神赐予的,运动要展示的就是人之形态和力量之美。因而强制要求运动员对身体进行任何的掩盖是与奥运会的初衷相冲突的。”
他还认为,过去奥运会上禁止裸体,但在今时今日,宗教原因或其他意识形态偏好不是维护某种国际性规则的正当理由,所以应该考虑允许在奥运会中裸体参赛。
“同是裸体何谓美丑”
翟振明告诉记者,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用“丑”来形容裸体,这也成了人们需要穿衣服的重要原因。如果裸体是“丑”的,那为何艺术家们还会进行裸体雕塑、人体彩绘等裸体艺术?“艺术家是对美丑的断定最有话语权的人群,当代艺术家中很少有人认为裸体是丑的。”
他介绍道,古希腊奥运会上运动员裸体竞技时,的确是有一些限制的,譬如已婚女性不能观看。但这仅仅是出于“夫妻间在性方面完全属于对方的这种契约”,与美丑没有关系。
他就此表示:“既然美丑不能成为约束运动员在奥运会上裸体的一种有效的理由,那就不知道还有什么理由对奥运会裸体实施禁止了。”
翟振明还谈到,有人认为裸体是一种伤风败俗的色情行为。他则认为,性器官的裸露和性行为有着很大的差别,将双方混淆是一种“病态心理”。
观点PK
翟振明的这一想法在网站上登出后,马上引发了一些网友的讨论,其中有赞有弹。
弹
反对的网友认为,某些运动因其特殊性容易对生殖器等器官造成伤害,出于保护原因而进行的掩盖是必须的。还有网友认为:奥运会是国际性赛事,裸体参赛多少“有伤风化”,今时今日恐怕很难被人们接受。
赞
也有不少网友认为翟振明的观点很“Brilliant(杰出)”,有网友表示,很赞同翟振明关于裸体与性的讨论。而网友“tennis world”更是直接当起了粉丝:“你向我们呈现了一种很好的观点,我很期待看到你更多的更新,继续加油。”
翟振明本人则谈到,这个想法或许并不会得到很多人的支持,“甚至有人会骂”,大部分运动员也可能因为来自风俗的压力或观念的桎梏等而不会在奥运会上裸体比赛。但世界上还有着很多的天体运动者,有的国家的民间甚至还有自己的裸体运动会,所以总会有人愿意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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