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各界关注的“刘强引渡日本案”终于有了结果,韩法院决定不向日本引渡涉嫌靖国神社纵火中国人刘强,称刘强为了大义犯下罪行,判决立刻释放。一直以来,日方要求韩方引渡刘强至日本,中方则要求韩方将刘强遣送回国。
据韩联社消息,汉城高等法院就中国公民刘强涉嫌在日本靖国神社纵火的引渡案今日做出判决,不将刘强引渡至日本。负责该案件的汉城高等法院刑事法庭今天表示,将犯下政治性犯罪的刘强引渡至日本不符合韩国的政治秩序和宪法理念,也不符合多数文明国家的普遍性价值。由此,刘强将立刻获得释放,并主动出境回国。
汉城高等法院表示,罪行的对象是靖国神社,其在法律上虽是宗教团体的财产,但其也是祭祀主导日本对外侵略战争的战犯们的象征性场所。刘强为了政治上的大义,犯下了罪行,两者具有有机关联性。此外,刘强并未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的财产损失也不重大,考虑到这些情况,不能断定刘强犯下了严重、残忍的反人伦罪行。法院的判决依据为《大韩民国与日本国之间罪犯引渡条约》第3条,其规定,被请求国判断要求引渡的罪犯犯下政治性犯罪时,不允许对罪犯进行引渡。
韩国外交通商部已经表态,尊重法院对刘强案的判决。中国外交部回应称,欢迎此案结果。中国外交部表示,1月3日,韩国汉城高等法院就刘强引渡日本案作出拒绝日方引渡请求的裁决。中方对此案结果表示欢迎。刘强已得到妥善安置并将于近日回国。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维护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中国驻韩国使馆多次派员前往探视,并在职责范围内向刘强提供了必要协助。
刘强去年1月8日因向驻韩日本大使馆投掷火焰瓶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在调查过程中,他承认2011年12月26日在日本靖国神社投掷了火焰瓶。由此日本当局于去年5月通过外交途径要求引渡刘强到日本。
资料图:2012年1月8日,首尔,韩国警察在事件发生后,加强了日本大使馆的警戒
刘强于去年11月6日出狱,韩国法务部要求汉城高等法院对刘强进行罪犯引渡审判,提出了对刘强的拘捕请求,以决定是否根据韩日间的罪犯引渡条约将刘强引渡至日本。汉城高等法院认为,由于刘强在韩国没有固定居所,有必要确保其去向,因此发出了拘捕令,并对其进行了三次审问。
刘强在审问中说,他是为了慰安妇奶奶们和中韩国民的尊严,犯下了罪行。想要抵抗日本军国主义者们的反人伦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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