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二次会议9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张德江主持会议,刘云山、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和修改情况以及决议草案代拟稿的汇报、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代拟稿、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代拟稿的汇报和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审议和修改情况的汇报。
会议同意将上述决议草案、审查结果报告、办法草案提请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审议。
2013年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张德江主持会议。
随后,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9号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张德江主持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刘云山、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治、严隽琪出席会议,会议应到178人,出席17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5号、6号和8号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代表们表示赞成这个报告,结合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代表们高度评价过去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充分肯定国务院五年来的工作,对报告提出的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预期目标和工作安排表示赞同。
审议中,代表们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国务院认真研究了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政府工作报告做了进一步修改,共修改13处,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6处,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李盛霖向会议做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与计划草案符合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十二五规划纲要总体要求,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要目标和工作安排总体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计划草案。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廖晓军向会议做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总得看是可行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中央预算草案。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两个审查结果报告。
2013年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
3月7号和8号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查了计划报告,计划草案和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会议经过分别表决决定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3月8号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一致同意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办法草案提请大会全体表决。
按照人大日程,3月10日(星期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此外,将表决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
14日开始,人大会议将开始选举、决定和任命国家机构领导人、国务院组成机构负责人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个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和委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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