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东北火灾谁该主动引咎辞职
作者:公方彬
公方彬,男,1962年12月生,山东省蒙阴县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队建设研究部副主任,政治工作研究所副所长,大校军衔。
东北接连发生三次重大火灾事故,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相信此时的国人在痛心之余,亟待中央责任追究结果,也就是对失职渎职者的惩治,以儆效尤。但笔者更希望能听到有当地官员主动引咎辞职的消息,倘是这样,其意义甚至比党纪国法处罚更大。
在西方社会,我们时常为其政府官员的辞职缘由疑惑,楼倒桥垮人死亡并不是市长直接导致,为什么他要引咎辞职?的确,很多问题并不是缘于现任,甚至前任的前任就已埋下祸根,为前任埋单岂不太委屈了?但这是政治伦理规则决定的。既然灾难出现,总要有人承担责任,哪怕道义责任,否则就会出现官员人人揽功诿过,事事找理由搪塞,结果便是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
中国的安全生产事故很多,确实有客观原因。中国是后发国家,基础建设方兴未艾,据说全世界70%的吊车在中国,并且使用了全球钢材水泥生产总量的1/3还要多。2010年中国的工业生产总量超过了百年老店美国,占全球工业生产总量的1/5,这说明我们的产业工人规模大。另外,我们的官员和民众的人文素养还处于较低阶段,金钱意识大过生命意识。这些都是灾难增多的重要缘由。西方在工业革命初期,美国在西部开发之时,灾难同样频发,这带有规律性,因而属于国家成长的烦恼。
种种原因导致官员队伍的总体人文素养偏低,缺少人文精神和更高的价值追求,权欲、物欲、色欲泛滥,这是恋权而不会主动引咎辞职的内在原因。道德形象低下,也便缺少道德力量,一些党员干部的号召力越来越弱就是源于此。为什么当年的革命者振臂一呼,应者如云,同样源于牺牲奉献而来的道义力量。
怎样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人们普遍寄希望于法治。的确,现代社会已经进入敬仰法治的时代,但也必须看到,法不是万能的,因为人们的社会行为更多并没有触及法的底线,而是处于道德的范畴,对于未触及法律底线的人该怎么办?这是一个大问题。我们经常说西方官员贪腐者少,甚至毛泽东针对刘青山、张子善的贪腐行为也说过“大概这样的事情在英美不会出现”。但我们真正深入分析便会发现,人们大多看到西方制度完善,做到让官员贪不到,其实贪不到的同时还有一个不想贪的问题,这一点更带有根本性。如果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制度,那么对于喜欢钻空子搞贪腐者来说,任何规矩都有漏洞,都有操作的空间,尤其对于潜规则盛行的中国社会,更是如此。
所以,在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的今天,除了遵循执政规律,强调依法治国,同时还要发挥共产党的政治优势,努力将革命前辈通过牺牲奉献、责任担当而得来的道义优势再度张扬,二者结合方可大幅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因此,在即将开展的党员作风整顿过程中,我们有一个把提升道德素养放到重要位置的问题,有一个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的问题,比如制订一个道德操守准则,并公开来,让社会拥有道德评判参照。假定道德操守标准真正为社会所接受,那么这种柔性约束就可发挥刚性作用,一旦出现灾难,必有官员站出来为其负责。到那时一种良好的道德风尚必然形成。其实,承担非直接责任并不仅仅停留于道义层面,也有功利价值,因为这会让所有官员都不敢有一日之懈怠,人人负责,政风政效必显。进一步讲,党风决定政风,政风影响着民风,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道德操守大幅提高之时,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也会随之而提高,这时的中国梦就有了质感并可触摸。
(作者为国防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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