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政富不服判决,正式提出上诉,图为雷政富案庭审现场
雷政富不服判决,正式提出上诉。记者获悉,今天(7月3日)下午,重庆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的辩护律师正式向重庆一中院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对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程序保障等方面提出异议。
6月28日,重庆一中院判决雷政富受贿罪成立,受贿金额316万多元。一审判处雷政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判处罚金30万元。雷政富当庭未表示上诉。
此前庭审的时候,雷政富辩护律师为雷政富做了无罪辩护,认为雷政富没有受贿,涉案的300万元属于企业之间的借贷,雷政富仅仅承担了中间人的角色。另外一笔10万,雷政富也予以否认。雷政富仅承认在出国期间收了1万美元。
6月28日,重庆一中院宣判的时候,雷政富并未当庭表示上诉。雷政富的辩护律师鲁磊透露,7月2日,他在重庆市第二看守所与雷政富会面约1小时,雷政富就其涉嫌受贿一案一审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程序保障等方面提出异议,决定上诉。
“雷政富比较冷静,认为不雅视频一事给党、政府、社会、家庭和其个人造成负面影响,他本人愿意承担党纪政纪处分,但坚持自己行为不构成犯罪。”鲁磊说。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员表示,将会按正常的法律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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