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的申诉迄今没有获得重庆方面积极回应
在提起申诉近两年后,李庄仍未收到相关部门受理或驳回的通知。现年51岁的李庄原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年11月,李庄接受委托,为被重庆警方指控涉嫌触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的龚刚模担任辩护人。
2009年12月10日,龚刚模举报李庄“教唆”其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两天后,重庆警方以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将李庄逮捕。2010年2月,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宣判,李庄被认定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因涉及刑辩律师职业环境、司法程序公正等问题,李庄案引发了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李庄出狱后,随即开始申诉,并通过网络持续对重庆打黑期间存在的问题予以披露。
10月9日,李庄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再谈包括他在内的重庆打黑申诉潮。
《中国经营报》:多次传出消息称你的申诉已经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回应,但似乎迄今为止尚未被正式受理?
李庄:只能说是接收,因为递交的材料对方都收了,但是没有说受理或驳回。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
而我是2011年12月12日开始申诉的,马上就两年了。
法院也约谈过我,前不久中央巡视组的人也在重庆找我约谈过,但都只是了解我的案子,并没有对申诉这件事做过明确表态。相比与重庆打黑中其他人的申诉,这是少见的,毕竟其他人我没听说哪个受到了约谈,多数人都是材料送过去,没有回音。
《中国经营报》:面对这种普遍存在的申诉难,你是否还会继续?阻碍申诉进展的主要原因在哪里?
李庄:我曾在二审认罪陈述书中写下“藏头诗”——“被逼认罪缓刑,出去坚决申诉”,所以当时的认罪,是一种策略,为的是尽快出狱寻找证据申诉冤案。所以我会把申诉进行到底。
对于重庆打黑申诉潮总体而言,我认为障碍有三大块。一是政治上而言,当年办理这些案件的许多人因此立功升职,如果我们申诉成功,那么他们怎么办?二是在法律层面来看,有的人已经被执行死刑,如果申诉被受理,重审开庭那些人上哪去找?三是经济上,当年许多判决书最后都有“没收全部财产”,而这些财产早已被用于唱红打黑,如果一旦撤销判决,这些财产如何返还?
《中国经营报》:仅从法律层面来看,这些申诉能够被受理,决定因素在哪里?你的申诉和其他人的申诉有怎样的区别和联系?
李庄:多数人的申诉是要求刑事再审,所以这类申诉能否被受理,最重要的就是看有没有新的证据。而绝大多数重庆打黑申诉潮的申诉人,都有新的证据。
其他提出申诉的几乎全是民营企业家,但我们共同的申诉是希望重审。整体而言,申诉中诉求内容的高度一致,也倒过来反映了打黑中的三个大特点:一是被打黑的都是民营企业家,二是都被没收财产,三是都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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