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5日在京召开。
根据决定建议的会议议程,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两高”工作报告。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27日下午主持召开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十次主席会议,建议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明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
两会 - 简介
全国两会,实际上指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两个机构,一般用来指在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目前,人民政协是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士、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士、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绝大多数政协委员都是阅历丰富的政治活动家、社会名流、各方面的专家和学者。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参政议政是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以各种形式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
人民政协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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