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闭会
通过《湖北省邮政条例》决定任命曹广晶为副省长
昨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武汉闭会。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应到63人,因事请假3人,实到6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在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栾丽娜作关于《湖北省邮政条例(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后,表决通过了这个法规。会议在听取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谭徽在作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修订)》修改建议的说明后,表决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修订)》的决议;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议、关于批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4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张通同志辞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曹广晶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记者翟兴波、通讯员陈宓夷)
曹广晶简历:
曹广晶,男,1964年3月出生于山东邹平,198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三峡总公司(筹)工程技术组助理工程师,工程技术处工程师;中国三峡总公司工程技术部副处长、处长;中国三峡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厂坝项目部副主任,工程建设部副主任兼厂坝项目部主任;中国三峡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兼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湖北省政府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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