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9月12日下午报道,昆明暴恐案当日下午当庭宣判,4名被告人中的3人被判处死刑,其中女暴徒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因怀孕不适用死刑,被判为无期徒刑。
昆明中院一审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伊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帕提古丽·托合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参加恐怖组织、故意杀人的女被告人
庭审现场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01”昆明火车站严重暴力恐怖案件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完毕并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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