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从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了解到,西藏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西藏自治区天葬管理条例》的议案,这是西藏有史以来第一次从立法角度管理天葬事物。
据悉,《西藏自治区天葬管理条例》将包括天葬仪式、天葬台管理和周边环境保护、天葬师的认定等内容。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桑珠介绍,该条例的议案件将交由自治区人大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审议,再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递交审议结果。
桑珠说:“西藏将首次以立法形式管理天葬事物,这是对天葬这种藏民族拥有上千年历史的丧葬习俗的尊重和保护。”
在此之前,西藏曾于1985年颁布天葬管理方面的布告。2005年,西藏发布《天葬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西藏自治区两办下发《天葬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5年的《规定》指出,天葬是藏族人民的丧葬习俗,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禁止对天葬活动现场进行围观、拍照、摄影、录像;禁止在报刊、杂志、广播、影视、网络上刊登、播放与天葬活动有关的文字、图片、报道等。
据介绍,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民政厅筹资近100万元对西藏使用量较大的天葬台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拉萨市的色拉夏添天葬台得到恢复使用。调查显示,西藏目前共有1638座在用天葬台、1093位天葬师(兼天葬台管理人员)。
天葬是藏民族特有的具有浓郁宗教色彩的丧葬仪式,已有上千年历史,目前绝大多数藏族人遵从天葬的丧葬习俗。人去世之后,由天葬师对尸体处理,供养秃鹫、老鹰等,此举被认为可以将死者灵魂带往天堂。
由于天葬所具有的神秘性和宗教色彩,一直被社会各界所关注。近年来,不少内地游客到西藏旅游,出于猎奇心,希望目睹天葬仪式。但是,藏族百姓认为这一行为是对当地传统和死者的不尊重。去年,西藏人大、政协等部门的调研小组深入西藏各地调查,形成了详实的西藏天葬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记者黎华玲、曹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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