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事故附近小区的一些居民要求政府“回购”受损房屋,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在1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关于回购的问题,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回购的概念发生在甲乙双方发生商业买卖合同的基础上。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盈科律师事务所罗春利律师表示,因为涉事企业没有尽到消防安全等责任,企业应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业主和开发商完全可以找侵权的企业,也就是本次事故的责任人要求赔偿。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尹富强律师也认为,从当前的法律规定的层面来看,主张政府回购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以下为新闻发布会问答实录:
天津广播电视台记者:谢谢主持人,我想请问目前一些居民楼因为事故受损严重,有市民要求政府回购住宅,请问有没有这方面的安排?另外,事故区还有很多受损的汽车、集装箱和建筑物赔偿问题怎么解决?
宗国英:第一点,要表明政府对这件事情高度重视,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关于回购的问题,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回购这个概念是发生在甲乙双方进行商业买卖合同的基础上。第三点,政府在回购过程或者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我们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我想主要有以下这么几点。
宗国英:第一点,政府已宣布成立房屋修缮的服务中心,由区长亲自担任领导,拿出了比较详细的方案。第二点,在受损房屋修缮的过程中,因为受损程度不一样,所以需要有一个过程,我们在过渡期之间要给这些受损、受害、受灾的这些居民一些过渡安置费,这项工作也已展开。
宗国英:当然,我也听到了,我也看到了网上有的评论,大家有些顾虑,认为这个房子过渡期的费用会不会和他们将来的理赔相关联。我们当时在宣布这个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很清楚告诉大家,过渡期间的费用不影响他后期的理赔的费用,这一点在开始的时候就已经很明确了。
宗国英:第三点,关于修缮房屋的赔偿问题。大家现场可以看,很多房子的受损程度不一样,有的是严重的破损,有的是轻微的破损,有的是就是坏了一些窗户,这些需要有专业、有资质,有群众认定的评估机构鉴定以后拿出一个理想的方案。
宗国英:这项工作一旦评估、鉴定完成,评审鉴定的过程中,所有居民代表要全程参与,根据鉴定的结果提出一个方案。该拆掉的就彻底拆掉,重新建,或者搬到别的什么地方,如果是简单的修缮就进行修缮。总之,该赔的就要赔,该理的就要理。
宗国英:第四点,这个受损房屋还有个理财赔偿问题,这次受损最严重的这几个小区,里面玻璃坏了,里面的家具、冰箱、电视等损失无法确定,这个理财需要市场化的原则购买服务,由第三方进行评估,这个第三方由居民业主自行选择,选完以后根据第三方的评估依法进行赔偿。
宗国英:第五点,关于受损的企业怎么赔偿的问题,这也是新闻媒体的朋友比较关注的。根据《物权法》和《债权法》的有关规定,绝大部分企业都上了财产保险,向保险公司的理赔这是第一原则。
宗国英:第二,在困难企业理赔的过程中,如果确实存在着困难,政府将义不容辞的给予救助或者支持,这也是政府应该做的。
宗国英:最后一点,我也想借这个机会请媒体的朋友还有我们的居民一定要相信政府,一定要通过合法的程序表达自己的诉求,我相信政府有这个能力,而且“人民政府为人民”,这是习总书记一再要求的。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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