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15日电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河北省北京周边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将严厉打击北京周边房地产企业“囤地炒地”。《通知》对商品房销售行为提出要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严禁任何形式的预售和广告宣传。
《通知》指出,河北行政区划内的北京周边地区处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地理位置,房地产业发展要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施策、稳步推进、科学发展。准确把握城市定位和功能布局,把服从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需要放在首位,打造规模适度、职住合一、生态优美、生活便利、成本低廉、宜居宜业的首都卫星城,不建“睡城”和“围城”。
针对房产从业机构,《通知》称要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囤地炒地”,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依法坚决查处。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对问题房地产企业实施约谈制度,查处房地产企业恶意炒作、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规范中介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及时记录、公布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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