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4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通知规定,部级官员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1100元。
通知规定,部级官员出差北京,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为1100元,司局级官员每天限额650元,其他人员每天限额500元。部级官员赴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大连、吉林等地,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多为800元。
河北张家口市、秦皇岛市、海南三亚市等地,旺季期间部级官员出差住宿费标准每天限额最高上浮至1200元。
按照《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市县出差执行地方财政部门制定的住宿费标准。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目前,各地财政部门已将差旅住宿费标准细化到地市。
为方便执行,财政部将相关标准汇总整理后,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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