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政事儿”微信公众号7月10日发表微文称,7月6日,浙江嘉兴市长胡海峰主持召开七届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了《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
在会前,胡海峰专门安排了学法活动。此次学习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胡海峰强调,保密工作事关国家安全、事关家庭幸福、事关个人前途命运,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保密的法规、法纪,落实保密责任。
生于1970年的胡海峰,在今年3月25日至29日召开的嘉兴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上,当选为嘉兴市长,此前任嘉兴市委副书记。出任嘉兴市长后,胡海峰目前已主持召开了嘉兴七届市政府第52、53、54、55、56次常务会议。
每次会前,胡海峰都会专门组织安排学法活动。会前学法,已经成为胡海峰主政嘉兴实施的一项“新政”。他曾表示,要将会前学法认真地坚持下去,实现常态化、精准化和实用化。
“政事儿”发现,地方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已经成为常态,尤其是主题为“依法治国”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
据公开报道显示,目前浙江、山东、陕西、江西、四川、北京等省市,将省级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制度化,浙江嘉兴、江苏昆山、广西百色等市县级政府,也在常务会上安排学法。
习近平也曾对领导干部学法提出具体要求。2015年2月,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讲话时指出,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
习近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各级党委要重视法治培训,完善学法制度。
那么,除了《保密法》,嘉兴市长胡海峰还组织学习了哪些法律法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政事儿”注意到,在常务会前,胡海峰组织的学法活动,多是学习浙江省或嘉兴市制定的法律法规,而学习由国家层面制定的法律,则有第一次学习的新《环保法》,和最近组织学习的《保密法》。
7月6日,胡海峰主持召开嘉兴七届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会前,胡海峰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据当天嘉兴电视新闻报道,胡海峰在学习时指出,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保密法纪,落实好保密责任制;要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加强保密教育培养,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要不折不扣执行好保密制度,举一反三、引以为鉴,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胡海峰还强调,保密工作事关国家安全、事关家庭幸福、事关个人前途命运,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保密的法规、法纪,落实保密责任,严格保密纪律,完善保密措施。
“政事儿”注意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于2010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保密法》第五条规定,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十条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新《环保法》
4月7日,担任嘉兴市长不到十天的胡海峰,召开嘉兴七届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这也是其上任后召开的第一次常务会议。
在会前,胡海峰组织安排了集中学法活动。据嘉兴当地媒体报道,第一次集中学法,学习的是新《环保法》。胡海峰听取了新《环保法》的立法背景、亮点及其颁布一年来嘉兴市实施情况等。
“政事儿”注意到,新《环保法》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也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其体现出六大亮点:立法理念创新,技术手段加强,监管模式转型,监管手段强硬,鼓励公众参与,法律责任严厉。
胡海峰在集中学法后讲到,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就要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目前,我们面临的法治环境、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都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会前学法很重要,也很必要。各级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要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理念、秉持法治精神,真正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政事儿”注意到,在这次会议上,胡海峰将嘉兴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作为一项硬性要求,他表示要将会前学法认真地坚持下去,实现常态化、精准化和实用化。
嘉兴首部地方性法规
4月28日,胡海峰主持召开嘉兴七届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会前,胡海峰主持集中学习了《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
“政事儿”注意到,该《条例》是嘉兴市历史上首部地方性法规。
据当天的嘉兴电视新闻报道,会议邀请了嘉兴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介绍该《条例》制定等有关情况。
胡海峰强调,这部《条例》具有里程碑意义,更事关千家万户的利益,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学好、用好。要严格明确履行职责的执法主体和监管主体,避免法无授权的情况;处罚的措施要适度、恰当;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加强宣传教育。要发挥好首部地方性法规的先行者、领头羊作用,为接下来的其他法规打下基础。
“政事儿”注意到,胡海峰还表示,要通过学法,在全社会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
胡海峰召开的第三次集体学法活动,则是学习《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5月26日下午,胡海峰召开嘉兴市第54次常务会议,学习了该《办法》。
该《办法》于2015年7月开始实施。在集中学法后,胡海峰认为,该《办法》对嘉兴市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动生猪养殖业转型升级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对该《办法》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很及时,很有必要,也很重要。
胡海峰还表示,要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细化执法程序,抓紧研究制定简易化、便捷化的操作程序,切实把法规条例真正执行到位。要进一步科学把握自由裁量权,在执法过程中要秉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促进执法更加规范、高效。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6月8日,胡海峰主持召开嘉兴市七届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此次学法活动,学习的是从7月1日开始实施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据《嘉兴日报》报道,胡海峰针对该《条例》表示,嘉兴市流动人口总量多、占比大、密度高,贯彻落实好《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完善居住登记制度,事关嘉兴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等方方面面。
随后,胡海峰强调,相关部门要上下联动,积极行动,各司其职,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与上述《条例》相对应,在这次常务会上,胡海峰还主持讨论审议了嘉兴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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