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记者乌梦达、梁天韵)2016年北京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34亿元,剔除经报国务院批准更新购置国Ⅰ国Ⅱ执法公务车辆因素,较2015年同口径下降25.8%。
这是记者从19日召开的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上获悉的。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李颖津介绍,2016年北京市级“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13亿元,比预算下降25.5%;公务接待费0.20亿元,比预算下降4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1亿元,同口径下降24.8%。此外,2016年北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33.5亿元。
在决算公开方面,李颖津介绍,除涉密部门外,北京市级部门基本实现决算全公开。公开内容中新增《政府采购情况表》,列示采购计划和采购金额;新增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部分重点预算单位选择30个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公开。
与此同时,审计发现“三公经费”存在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如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或超预算、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结存数额较大。北京市审计局局长吴素芳介绍,2个部门在出国团组尚未成行的情况下,虚列出国(境)经费支出26.7万元,将资金存放至所属或其他单位,截至审计日相关团组仍未出访;3个部门2016年底公务车维修卡形成余额175.89万元,有的卡内余额可以维持部门下一预算年度的维修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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