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今年2月27日至4月30日,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分为11个中央巡视组,分别对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29所中管高校党委开展了近两个月的专项巡视。从6月16日起,巡视组向各高校党委反馈了专项巡视情况,并对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8月25日至30日,中纪委网站陆续向社会公布接受此轮巡视的29所中管高校“巡视清单”,被巡视高校依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标准相继自揭“家丑”。
看数据
十八大以来,从2013年3月至2016年12月间,包括“中管高校”在内,中纪委网站共通报128名被查处的高校领导干部;今年前8个月,已有23名高校领导干部被通报,接近去年27名的通报总人数,高校违纪违法问题仍然严重。
“中管高校”是中央直管高校的简称,也是俗称的“副部级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30余所高校在“中管”之列。记者发现,在中央巡视组对29所中管高校党委开展专项巡视之前,中央巡视组已先后进驻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在这次巡视后,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涉嫌受贿被查处。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指控:在2005年至2013年间,蔡荣生利用其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永华香港集团董事长王某等人的请托,在招录考生、调整专业等事项上为王某之女等44名学生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王某等30人给予的财物共计2330万元。
不久,同为“中管高校”的浙江大学原副校长褚健也因违纪违法被查处。2017年1月16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2年,褚健利用担任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浙大海纳中控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238万余元;2012年下半年,褚健指使他人销毁浙江中控软件有限公司、杭州浙大中控自动化公司、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工程研究中心等相关公司单位的会计账册,情节严重。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褚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褚健贪污所得财物予以追缴。
就在褚健受审之前的2014年1月7日,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陈英旭涉嫌贪污受审。检察机关指控,陈英旭授意其多名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套取1022万余元专项科研经费,涉嫌贪污罪。杭州市中级法院认定其贪污945万余元,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2012年2月,“中管高校”武汉大学分管后勤和基建的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和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100余万元,分别获有期徒刑十二年、十年。
无独有偶,“中管高校”山东大学也查出骗取公款的腐败窝案串案。2015年9月7日,济南市中级法院官方微信公布:山东大学实验动物中心主任兼山东大学新药评价中心副主任刘兆平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山东大学新药评价中心行政管理部主管张春光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山东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师尹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
济南中院经审理查明,刘兆平在担任山东大学药评中心副主任及科研项目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指使张春光、尹某采取虚开发票方式多次套取公款共计921万余元,用于支付刘兆平个人公司的设备款、工程款。按照山东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扣除40%的科研酬金,刘兆平实际骗取公款341.8万元。
记者观察统计,十八大以来,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包括“中管高校”在内,中纪委网站“纪律审查”栏目中共通报101名被查处的高校领导干部;2016年,该栏目总计通报27名高校领导干部,其中,执纪审查15人次、党纪处分17人次;但在2017年前8个月,已通报23名被查处的高校领导干部,其中,执纪审查13人次,8人被“双开”,2人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接近去年27名的总人数,表明对高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在加大。
今年1月4日,中国社科院科研局、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No.6》。报告认为,目前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重点领域权力寻租问题突出”“集体腐败,窝案串案多发”等。教育部原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曾表示,高校绝非一片净土,违规违纪问题仍然严重。
看反馈
巡视清单中出现频率较高的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不到位,高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重;基建工程、科研专项经费、招生录取、教材购销、校办企业等领域成为高校腐败“重灾区”。
今年6月8日至6月21日,11个中央巡视组分别向各高校党委反馈了专项巡视情况。记者梳理发现,在对所有29所高校党委反馈意见中,主要问题集中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执行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基层党组织存在虚化弱化现象,支部生活不够规范,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不力。这一问题在被巡视的29所高校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比率达100%。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不到位,“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三转”不到位。该情况在被巡视的29所高校中也高达100%。
三是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选人用人制度建设滞后;执行制度不严格,选人用人程序规矩不严,机构编制管理混乱。有26所被巡视的高校存在该情况。
四是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顶风违纪现象依然存在。被巡视的29所高校中都时常发生,比率达100%。
五是校办企业缺乏监管,科研经费、专项经费、基建项目管理问题较多;附属医院基建和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招生录取等关键岗位廉洁风险突出等。这个问题在29所高校中有28所高校存在。
此外,4所高校有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违规兼职和经商办企业表现突出;2所高校被点名存在“裙带”关系,干部档案等造假问题突出;1所高校有单位利用高校资源谋取不当利益,有干部或工作人员以权谋私。
针对以上情况,中央巡视组在对北京大学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党的建设薄弱,政治保障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建工作软弱。“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管校治校宽松软。党委担当不够,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不力。而在此之前,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复旦大学存在的一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没有真正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乏力、问责不严”。
有专家指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政治巡视定位越来越准。一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好不好,主要取决于党组织。高校各级党组织和负责人要从根本上认识到反腐败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担子挑起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像抓业务工作那样抓党风廉政建设,既要管事更要管人,履行好“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此外,针对巡视中基建工程、科研专项经费、招生录取、教材购销、校办企业等领域违纪违法易发多发,成为高校腐败“重灾区”现象。中央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批评:山东大学科研经费使用、校属企业、附属医院、工程建设等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重庆大学廉洁风险防控不力,基建项目、校办企业、科研经费、教材购销等领域存在问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研经费、基建工程、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据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透露,仅高校基建工程项目领域,职务犯罪暴露出的“潜规则”就充斥各个环节,主要包括招投标环节、发包分包、施工、验收、预决算和工程进度款预付等。为获得工程项目,一些建筑企业将工程总造价的5%至10%作为行贿资金列入支出预算,这已成为行业“潜规则”之一。
对此专家建议,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滥用权力、违反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违规招生等问题;严肃查处基建项目、校办企业等领域的腐败问题;坚决惩处那些有违纪违法行为的高校领导干部,形成强大震慑,有效遏制高校腐败蔓延的势头。
看整改
北京大学免去8位校长助理和10位“三长”(教务长、总务长、秘书长)副职的相关职务;东南大学撤销了10家校企联合研发中心;清华大学13人辞去兼职14个;同济大学处理各级干部19人。
记者统计发现,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各中管高校制定相关措施,积极进行整改。29份中管高校“巡视清单”中,突出三个方向的整改。
首先是各“中管高校”有关加强党的领导的整改内容最为丰富,体现出解决问题应从加强党的领导上破题等鲜明特点。如北京师范大学、重庆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推进落实校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明确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联络点,指导和督促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使学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中国农业大学党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各项任务分解为四大方面489项举措。
其次是在整风肃纪等方面。北京大学整顿“天价班”以及继续教育招生管理混乱问题,对2014年8月至2017年6月立项的、学员付费10万元以上的52个社会招生培训项目进行深入排查,责令其限期清理整顿;针对违规提拔任用干部的问题,免去8位校长助理和10位“三长”(教务长、总务长、秘书长)副职的相关职务;对2015年11月以来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因私出国(境)的1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6人作出检查。
清华大学制定针对教职工、学生和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新形势下清华大学共产党员行为规范》,以此为标尺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5人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对其中2人予以退党除名,2人限期整改,1人给予纪律处分;规范干部兼职行为,修订《清华大学中层干部兼职管理规定》,对27名干部可能存在未经审批兼职的情况进行函询、核实,并在此基础上清理规范,13人辞去兼职14个,15人的24个兼职补办审批手续。
同济大学新制定或修订相关制度40余项。处理各级干部19人,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其中2人分别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和记过的行政处分;给予免职处理3人、调整岗位2人、诫勉谈话8人;对3家基层单位班子成员集体诫勉谈话,对5个二级党委进行了通报批评。
三是针对校办企业、基建、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等领域廉洁风险较高,科研和专项经费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纷纷提出整改措施。天津大学认真梳理了上世纪50年代以来校办企业的发展历程,摸清55家天津大学投资企业的家底,制定了校办企业资产和经营状况清单,对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进行了详细梳理,形成了校办企业管理整改落实报告。
上海交通大学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规范科研和专项经费管理,修订学校《关于科研项目经费外拨的管理办法》,校内经营场所已于2016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公务卡消费现场结算。加强基建和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校内房产出租出借,严格报批报备程序。
东南大学成立建设工程投资评审小组,调整了东南大学基建工程领导小组,对基本建设管理全过程进行风险点梳理。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通过开展企业档案梳理专项工作等,进一步摸清了校办企业底数。撤销了10家校企联合研发中心。
记者注意到,29所中管高校在巡视整改报告中纷纷表示,将继续把巡视整改作为长期的、重大的政治任务,加强对高校重点领域的治理和监管力度,坚持目标不变、要求不松、力度不减、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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