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日前部署各地公安机关总结经验、分析研判形势,切实加强公交车安全防范,对以暴力方式影响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安全驾驶的,一律依法立案侦查,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记者从9日至10日在京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公交车安全防范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上获悉的。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深刻反思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件等一系列典型案件,找准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全面构建立体化智能化公交车安全防范体系。要全面推进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推动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出台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多种形式,统一安装标准,明确技术要求,抓紧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公交车乘务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加强培训管理。要按照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出台的有关指导意见,狠抓执法打击,切实教育警示公众、震慑遏制犯罪。对以暴力方式影响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安全驾驶的,一律依法立案侦查,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要切实提升公交车司乘人员防范处置能力水平,规范应急处置操作规程。要加强防范教育、群防群治、警示宣传,努力引导公众树立“平安公交人人有责”理念。
同时,要推动落实市县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和运营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措施按要求、时限落实到位;推动将公交车安全防范纳入综治考评,对因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地区,提请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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