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央纪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组织部门、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等,采取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检查。近年来已开展过专项检查的,要针对薄弱环节和易发多发问题开展“回头看”。
通知强调,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执行纪律处分决定,对于发挥纪律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
通知要求,专项检查工作应于今年上半年完成,并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不规范问题,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于一些长期执行不到位的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视情节予以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要敢于揭短,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把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作为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质量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聚焦纪律处分决定宣布和归档、职务级别和工资等相关生活待遇调整、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处分执行内容告知、处分执行公示等制度体系,并依托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探索构建纪律处分执行数据平台,不断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及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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