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所长陈众议
为减轻中小学生的学业压力、推行素质教育,20余年来我国多次出台减负政策。2010年,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更是将减负作为教改的重要目标。2011年,“减负”正式写进《政府工作报告》。然而,校内减负卓有成效,但课外培训机构似雨后春笋般涌现,尤以大中城市为甚。后者打着“赢在起跑线”和“推优集训”、“对口教学”、“早培”、“坑班”等各色名目吸引中小学生,并且有进一步低龄化——向幼儿园蔓延的趋势。其背后关联的公共优质教育资源权力寻租、国家教育体系意识形态破相等现象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
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容不得半点差池。经过近十年素质教育实践,我们有理由认为,把中小学生还给正规教育机构——中小学校已迫在眉睫。
首先,素质教育终究必须建立在德智体美全身心培养学生的基础之上。而目前中小学校三点半下课和不留作业、不进行学业排名的做法大有矫枉过正之势。中小学校的确不能唯分数论,也的确不能揠苗助长、不能在应试教育上走偏走狭,素质教育不等于校内放羊。后者的结果便是目前校外厮杀之乱象。中小学生及家长被各种校外培训机构及其饥饿营销所绑架,苦不堪言。中小学生的课外时间被各种培训班、辅导班挤占,学习白加黑、五加二是常事,鲜有中小学生不在校外补习的,也鲜有孩子可以每天晚上十点前睡觉的。以北京海淀区为例,少则两三个,多则七八个班次,中小学生揠苗助长式校外补习成为常态。无论校内成绩如何,谁都不能幸免。于是,孩子穷于应付,有的甚至不惜以各种借口请假,“脱校”参与补习大军。如是,“摩登时代”式报班刷题成为一道无法逾越的“晦暗风景”。以海淀区为例,只要我们稍加留意,每天晚上九十点钟,从大钟寺到世纪城边、从中关村到清河桥畔,都会有大批孩子及其家长背着沉重的书包、拖着疲惫的脚步涌出各种“一对一”、“冲刺班”、“提高班”、“超常班”、“尖端班”、“早培班”的课堂。
其次,学生家长承受着经济、精神、体力和时间的多重压力。他们咬紧牙关,或秉持“不进则退”理念,或听信各种“推优”、“对口”的忽悠,拽着孩子废寝忘食,有的甚至不惜辞职陪读,或以各种办法找关系、走后门,导致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滋生。
再次,校外辅导大多不是以服务孩子,使之健康成长、学业精进为目的。说是揠苗助长、超前培养还是好的,惟利是图、误人子弟才是不少辅导、培训机构的实际情况。试想,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动辄几何学,甚至微积分;《列国志》甚至写策论;《新概念》甚至《牛津英语》,能吸收多少?于是,孩子们不是囫囵吞枣、死记硬背,就是狗熊掰棒子甚或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
于是,本来旨在素质教育的减负,由于不同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挂钩、更不与中考和高考关联,导致“教改教改,改了老师的课,革了孩子的命”。久而久之,减负成为一句空话,孩子们变成了刷题机器和精神上永远长不大的“巨婴”。因此,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我呼吁:与其让孩子们在校外培训机构费心费力费时费钱,不如把他们还给学校。具体建议如下:
一、 适当延长中小学生在校时间,即从目前的下午三点半延后至五点或五点半下课。这样既可以使学生在校完成作业,也可适当增加其文娱、体育和其他兴趣课程,同时与家长下班时间相衔接。
二、不能将素质教育片面理解为少考试、不留作业和早放学。中小学生素质教育是公民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大量校外教学内容既不统一,又缺乏监管,难以将孩子们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公民,更遑论家国情怀。因此,取缔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势在必行。
三、在中小学教育中增加考试和评估砝码。应试教育和唯分数论固然有害,但学校教育与公平合理的竞争并不矛盾。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平合理的竞争本身也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机制不能拱手让给校外培训机构。毕竟后者的主要目的不是培养优秀公民,而是赚取利润。
四、尽快出台中学百分百就近入学政策,以便与小学就近入学配套;同时着力均衡教学资源。
五、关闭任何学校以“择优”、“占坑”、“早培”等名义开设的各种校内外培训班。
六、中考和高考应以中小学课标为导向,鼓励孩子多读书、读原著,根据兴趣发展和特长,取消或减少与课内学习无关的各种试题与遴选机制。
七、体现特色、鼓励拔尖人才的遴选和培养工作,应在学生所在学校或多所学校联合进行。
【陈众议,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所长。本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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