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实名举报云南普洱市长刘勇。省纪委省监委主要领导批示,迅速成立工作组进行调查,最终认定失实,并公开通报澄清。
笔者注意到,类似的案例在云南并非鲜见。去年1月,红河州委书记姚国华获撑腰,成为该省首位获澄清正名的厅级干部。
刘勇出生于1967年12月,纳西族,丽江人,长期在国企工作,曾任云南建工集团总经理、省投资控股集团总裁等职。2018年6月,他空降普洱出任代市长,并于3个月后转正。
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前段时间收到实名举报反映刘勇的有关问题后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示,相关部门迅速成立工作组,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调查核实。经查,举报反映的问题失实。
5月17日下午,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向举报人进行了当面反馈。举报人表示,相信组织,认可调查结论,其不认识刘勇,这次不实举报给刘勇造成了困扰,觉得对不起他,愿意赔礼道歉。
5月18日下午,省纪委监委在普洱市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以“面对面”的方式,对群众举报的调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对相关问题当场予以澄清。
刘勇在会上发言时说: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为我卸下了包袱、消除了顾虑,让我深刻感受到了组织的强大力量和温暖。
事实上,刘勇并非云南首个获省纪委监委澄清正名的正厅级干部。2019年1月,红河州委书记姚国华获得组织撑腰鼓劲。
此前,红河州委原常委、州委政法委原书记和建,发布《致州委常委的公开信》,反映姚国华问题。经调查,所有质疑属于牵强附会、恶意中伤,查无实据,毫不可信。
云南省纪委监委召开不实举报澄清了结反馈会。姚国华表示,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消除了思想顾虑,让我倍感组织的力量、倍感关怀和温暖。
而就在澄清对普洱市长刘勇的举报之时,云南省纪委监委印发了《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传递出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的强烈信号。
来源|长安街知事(ID:capitalnews) 作者/秦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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