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上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病毒疫苗附条件上市及相关工作情况。
对于获批准上市的新冠病毒疫苗价格定位问题,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工作组组长郑忠伟在会上称,关于疫苗的价格,在定价的时候,一直坚持企业主体。但是在企业定价的时候,有两个原则必须遵循。第一个原则就是公共产品的属性,第二个原则,既然是公共产品,那就只能以成本作为定价的依据。
郑忠伟表示,一个产品的成本,影响因素很多,和生产规模、使用规模密切相关。随着疫苗附条件上市的获批,已经准备好的规模化生产即将展开,中国制定的免疫规划也即将推开。随着工作的推开,成本会得到大幅度下降。“无论怎么样,我们坚信,新冠病毒疫苗的价格一定是在老百姓可接受的范围内。”郑忠伟说。
国家卫健委副主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负责人曾益新指出,疫苗的基本属性是属于公共产品,“价格可能会根据使用规模的大小有所变化。但是一个大前提是,肯定是为全民免费提供,这是一个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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