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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引争议,编剧曾称主演服刑期间就参演,律师:明显超法律允许范围

字号+作者:记者 来源:观察者网 2026-05-19 09:06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近日,《监狱来的妈妈》电影引发争议。公开信息显示,该电影定档今年5月30日。电影宣称根据主演赵箫泓个人真实经历改编,讲述一位因反抗家暴失手杀夫入狱的'...

近日,《监狱来的妈妈》电影引发争议。公开信息显示,该电影定档今年5月30日。电影宣称根据主演赵箫泓个人真实经历改编,讲述一位因反抗家暴失手杀夫入狱的女性,在经历十年牢狱生活后出狱,通过自立获得婆婆谅解并与儿子修复亲情纽带的故事。fxa品论天涯网

大河报记者注意到,电影编剧秦晓宇曾表示,赵箫泓监狱服刑期间,就参与了拍摄。fxa品论天涯网

秦晓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其是从2018年6月开始筹备,为获得批准进入监狱采访拍摄,做了许多申请和办理手续的工作,最后得到了司法部相关部门的批准与支持。最初的想法,是拍摄关于监狱的纪录片,通过真实的影像来记录真实的监狱、真实的狱警和服刑人员。fxa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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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预告片截图fxa品论天涯网

服刑人员能否参与商业电影拍摄?对此,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表示,原则上绝对禁止,仅允许非商业性改造相关活动。《监狱法》明确,监狱所有活动必须服务于教育改造目的,不得用于商业盈利。这起事件中,赵箫泓于2019年拍摄时仍处于服刑期,担任商业电影主演并参与盈利性发行,明显超出法律允许范围。fxa品论天涯网

如果报备纪录片,实际拍商业片是否违法?fxa品论天涯网

周兆成表示,监狱拍摄实行严格审批制,所有进入监狱的拍摄活动必须提前报备目的、内容和用途,且必须与审批一致。假如制作方最初以"拍摄监狱教育改造纪录片"申请司法部审批,实际却将素材用于商业故事片制作,既违背了审批的公益目的,也违反了监狱管理的强制性规定,扰乱了正常监管秩序。fxa品论天涯网

据悉,电影《监狱来的妈妈》主演赵箫泓在2019年服刑期间参与拍摄,而影片是在2021年备案立项。fxa品论天涯网

周兆成表示,根据我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相关规定,拟摄制电影的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电影剧本梗概向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fxa品论天涯网

也就是说,该法明确规定备案不得倒置。该片2019年开机、2021年才完成备案,属于典型的“先拍后备”,违反《电影产业促进法》的法定前置程序。fxa品论天涯网

根据规定,应由电影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电影片和违法所得及专用工具;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5-10倍罚款;不足5万元的,可处25万元以下罚款,且影片将无法获得合法公映许可证。fxa品论天涯网

来源|大河报fxa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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