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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斤行李箱竟“从天而降”,男子高空抛物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字号+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 2025-11-28 14:55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近日浙江嘉兴南湖区一小区一男子因琐事与妻子争吵将重约30斤的行李箱从6楼抛下现场十分惊险所幸楼下群众及时躲避未造成人员伤亡据警方调查,事发当天早'...

近日fgv品论天涯网

浙江嘉兴南湖区一小区fgv品论天涯网

一男子因琐事与妻子争吵fgv品论天涯网

将重约30斤的行李箱从6楼抛下fgv品论天涯网

现场十分惊险fgv品论天涯网

所幸楼下群众及时躲避fgv品论天涯网

未造成人员伤亡fgv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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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警方调查,事发当天早上,这对夫妻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男子一怒之下,将行李箱扔下楼,事后涉事男子称:“要砸到人了,我就负责,没砸到又没什么,有砸到的话,你再来找我,别打扰我,我还要收拾东西。”目前,该男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fgv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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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行为fgv品论天涯网

带来的潜在威胁与后果fgv品论天涯网

不容忽视fgv品论天涯网

从烟头、菜刀到啤酒瓶、花盆等fgv品论天涯网

这些日常物品一旦从高空坠落fgv品论天涯网

可能给他人造成严重伤害甚至死亡fgv品论天涯网

“头顶”大事,关乎生命fgv品论天涯网

高空坠物fgv品论天涯网

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fgv品论天涯网

它不是一种仅关乎道德的行为fgv品论天涯网

更是违法犯罪fgv品论天涯网

↓↓↓fgv品论天涯网

高空抛物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fgv品论天涯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fgv品论天涯网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fgv品论天涯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fgv品论天涯网

对于没有达到犯罪标准的高空抛物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fgv品论天涯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fgv品论天涯网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fgv品论天涯网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fgv品论天涯网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fgv品论天涯网

高空抛物的危害有多大?fgv品论天涯网

一图了解↓fgv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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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坠物如此危险fgv品论天涯网

我们该如何fgv品论天涯网

防范“从天而降”的灾祸?fgv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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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意识fgv品论天涯网

养成文明生活习惯fgv品论天涯网

杜绝高空抛物行为!fgv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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