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本土航空企业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社保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齐鲁晚报报道,幸福航空飞行员李伟(化名)讲述了公司欠薪一事,并称因欠薪原因,多位飞行员、空乘、地勤已经开始通过送外卖、跑滴滴、摆地摊的方式来增加收入。李伟个人被拖欠基本工资约五六万元,公积金、社保也都很长时间没交。据李伟介绍,欠薪人员的范围涉及空勤、空乘、地勤、行政岗等众多员工。
@潇湘晨报记者通过天眼查了解到,幸福航空被员工大量起诉,相关司法案件有217件,其中超过120件为劳动争议案件。12月1日,记者联系幸福航空官方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已收到相关信息,并表示会将记者反映的情况同步给公司的宣传部门,宣传部门工作人员将会与记者进行联系。
记者注意到,11月5日,西安市国资委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称:2024年11月4日,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杜岩岫,党委委员、副主任李义长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等一行6人赴幸福航空开展调研活动。
杜岩岫强调,幸福航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紧盯航空主业,充分整合资源,不断提升公司安全治理能力,同时要加速理清债务总额及债务类别,为后续引进战略投资夯实财务基础。另一方面,西安航投要以此次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契机,谋深谋实下一步工作计划,要将统筹解决幸福航空经营困境这一重点问题纳入西安航投发展规划,尽快实现幸福航空可持续发展。
记者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到,2023年10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李宏亮与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2023)陕04民终2518号】。李宏亮曾担任过幸福航空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其的诉讼请求是拿回2019年未发的绩效奖4.8万元和2020年一季度三个月绩效奖6万元,共计10.8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由于幸福航空在2019年局方安全考核工作中不达标,包括李宏亮在内的公司管理者、责任人、签字人都不符合当年安全绩效工资的发放条件。幸福航空不支付李宏亮2019年年度安全绩效工资4.8万元的诉讼请求,证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幸福航空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李宏亮支付2020年一至三月绩效工资6万元;驳回幸福航空其他诉讼请求。针对一审的判决结果,幸福航空和李宏亮均不服,向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3年9月,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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