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23日消息,省卫生健康委原党组书记、主任朱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朱宏出生于1966年9月,长期在南方医科大学工作,2017年7月任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党委书记。2021年9月,出任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2023年11月,朱宏主动投案。
双开通报显示,朱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安排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敛财纳贿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朱宏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广东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朱宏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朱宏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省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朱宏是中共广东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经过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由这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因此,开除朱宏的党籍,要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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