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海韵集团被扫黑办指定“托管”,近来作为海南舆论关注的热点,受到网友普遍关注。这一现象不仅折射出民营企业在被迫接受“托管”的缺陷,同时也看得出三亚海韵集团将面临生存困境。保护民营企业,政府究竟在承担什么角色?
当初,三亚扫黑办在2022年5月6日向海韵集团送达了《关于将三亚海韵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子公司交由三亚旅游文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托管的通知》,自此,海韵集团被指定旅文集团“托管”失去财务自主权。
而后,海韵集团决策重大事情都要请示托管单位,为此给海韵集团经营造成很大影响。比较典型的影响就是由于托管单位长期未审批支付仲裁费的申请,被视为撤回仲裁,承担5亿余元债务的风险。
甚至,连合作单位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在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三亚政法委或扫黑办小组办公室出具支付意见书方可支付欠海韵集团租金12,577,596.00元,为此海韵集团旗下半岭酒店向“托管”公司旅文集团申请使用该项资金为员工发放工资、维持运营等,在获得托管公司回函同意后,仍然被中信银行海口分行拒绝支付租金。
据了解,海韵集团前身是辽宁省朝阳三星房地产公司,2002年在三亚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经过20年发展,已经由一个单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成长为集房地产、旅游服务、矿业、资本投资和健康产业的集团化公司,资产总规模达100多亿元。
另据媒体报道,案发前海韵集团曾因三亚半岭温泉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与三亚市政府产生巨大经济纠纷,双方为此对簿公堂,涉案标的达80亿左右,该纠纷被指控为合同诈骗犯罪。
法律专业人士指出,海韵集团董事长因刑被羁押,扫黑办对海韵集团指定的“托管”没有上位法依据,也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适用对象、范围和程序,并且没有为被托管的企业提供申诉、异议、诉讼等救济途径。
从这些经营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可以看得出来,对于被托管企业而言,最关键的问题是经营管理受限,合作方也开始不履行租赁合同,甚至都不认可托管单位的回函。如果托管单位和合作单位相互推诿,谁更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呢?特别是托管单位管理不善、决策失误、怠于履行职责等情形如何处理均未作有关规定。
对托管企业而言,决策者不享受收益,也不承担经营损失,造成托管企业的领导没有动力追求利益,也懒得预防被托管企业免遭经济损失。总之一句话,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湖南“太子奶”事件,李途纯被羁押后,他所创办的太子奶企业“被托管——被清算——被贱卖”的发展链条,令人不得不佩服湖南株洲官员推进改革的“创造力”。管理企业的领导不在乎企业生与死,盈利与亏损,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就在7月11日,海韵集团执行总裁张文鹏再次发文称,“旅文集团声称(海韵集团)公章是海韵集团自愿交给他们的,现在不愿意了,要求返还,旅文集团不做回应。报警后等待公安处理”。目前,海南三亚公安局吉阳分局公已立案。
同时,海韵集团执行总裁张文鹏在海南日报等媒体登报宣布海韵集团及旗下公司公章全部挂失。
值得一提,公章挂失登报的那个版面同时刊登了新华社文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改革——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与启示述评之四》。文中描述了美好的改革前景和动力“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人民群众新期待,改革只有精准发力、协同发力、持续发力,才能破除制约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
然而,海南这一幕荒诞的“托管”戏,与这一版面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有网友调侃,凡是强行控制夺企业公章的行为,目的都是想“打劫”。
海韵集团何去何从,海韵集团到底能不能补回来公章,还是期待立案后警方所有作为。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