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黑龙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王一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王一新于去年12月8日官宣被查。此次“双开”通报指出,他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
公开资料显示,王一新出生于1965年12月,湖北英山人。他曾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南省、山西省工作,2013年1月任山西省副省长,2021年12月任黑龙江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22年3月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后明确为常务副省长。
经查,王一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
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家庭房产情况,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
违规收受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低价装修,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
道德败坏;
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一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一新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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