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但是,四川三台县芦溪镇青玉村6组集资修路让死人交钱,却是缺了八辈子德的奇耻大辱。
“道路是活着的人享受,去世的人也要交钱修路,这个让人难以理解!”村里修路需集资,每人预计1000元;去世的按“半个”算,每人500元;没有分土地的也按“半个”算,每人500元……近日,四川三台县芦溪镇青玉村6组准备修路,村民小组长在微信群发布需要集资的款项,其中去世的人也要交钱,引发部分群众质疑。(4月20日红星新闻)
如果按照这种集资方案执行,那就得拿出祖宗留下来的族谱进行严格计算。那祖宗可能会在九泉之下责问不孝子孙:“自古只有‘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哪有后人修路,让死去的祖宗拿钱?祖宗怎么把钱给你们?你们愿意到阴间取冥币吗?”
由此可见,让死人交钱修路简直是自受欺辱。更为可笑的是,去世的人安半个人算,更是对祖宗和死者的人格侮辱。请问:在这个世界上,不管是活人,还是死人,有半个人的吗?这说明,某些人一肚子坏心眼,要有多坏就有多坏。而且,这些人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明明是自己不愿意集资修路,却要把死人拿出来给自己当挡箭牌,让死人为那些诬赖者蒙羞。如果大家都这么斤斤计较,那些有死人的家庭就会让那些人丁兴旺的大户按照祖宗族谱上的名单集资修路。如果你来我往算计别人,总怕自己吃亏,这路还怎么修?
而且,不能用村民自治来为鸡肠小肚的人充当遮羞布。即便是村民自治,那也得严格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那也得对得起祖宗和死去的人,不能让死者为活人承担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让死者交一半集资修路钱,是不是修好路之后,可以让死人从阴间再到阳间来享受一下新修的路是多么平坦舒服?是不是孝子贤孙们应该为死者的无私奉献精神树碑立传?
严格来说,村民自治,就是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并形成村民自治公约,并在相互监督下严格执行。而且,村民自治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和人情礼仪。人们常说,死者为大。死了,死了。死啦,就一切都了了。你让死人交集资修路钱,见你的鬼去吧!那些人是在打自己的小算盘,那些人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机关算尽太聪明,到头来却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因为,通过集资修路让大家看清了某些人损人害己的本质。而且,机关算尽的人并不是没钱集资修路,而是根本不愿意出钱,只愿意尽情享受。再说,那些没有分到土地的人连种地的资格都没有,他们的饭碗在哪里都不知道,你让他们承担一半集资修路钱,合理吗?
而且,通过集资修路也让大家看清了当地某些乡村干部无德无能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而且,更让大家看清了在某些地方党的基层组织没有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乡村两级干部相互推诿扯皮,让农村留守的孤寡老人无力承担集资修路的经济负担。政府修路拿大头,看上去光鲜亮丽,但是必须切实考虑留守农村群众的个人承受能力。不管干什么事情,不能脱离实际,不能简单粗暴彰显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工作作风,不能用集资修路掩盖乡村两级干部的软弱无能。
从农村出去那么多人,其中就有挣大钱的小老板和大老板。为啥乡村两级干部不能去找有钱人化缘,想尽一切办法解决修路难的问题?为啥只知道集资?难道除了集资就没有别的路吗?再说,上级政府财政拨付的修路资金乡镇政府到底有没有非法截留和挪作它用?这些都需要经过严格审计之后,才能给广大群众一个满意答复,才能让大家清楚究竟上级拨付的修路资金有多少,究竟缺口有多大。只有让群众心服口服,集资修路才能让大家心甘情愿接受。而且,集资修路的实施方案必须让大家充分讨论,才能找到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法;而且,必须让村民民主选举集资修路的资金使用监督小组,并在修路结束后请县里审计机构进行依法审计。
只有解除广大村民集资修路的后顾之忧,才能让大家尽力而为地慷慨解囊集资修路,并通过群策群力寻找其它办法弥补资金不足,绝不会向死人征收集资修路钱,绝不会因为修路集资让大家产生矛盾。修路必须让大家心情更加舒畅,不能因为集资修路让大家怨声载道,破坏社会和谐,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022年4月22日下午14:20~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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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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