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回农村老家,感觉比去年更冷清了。我老家有点像我87岁的奶奶,一年不如一年。只有春节这几天有了不少小孩和年轻人,才显的有些生机。平时大多都是一些60多岁以上的老人,一群被城市老板们嫌弃的农名工,种几亩薄田,度过残生。
农业、农村、农民,总称“三农”。三农的问题,随着农村老人不断过世,房屋荒废,农村人口越来越少,越发严重。
笔者在07年左右读初一,那会镇初一还有5个班,全校有600—700人左右,到了我堂妹12年上初中,全校已不到100人,五六年前更是倒闭,全校仅剩门卫老大爷。
可以看的出来,全省(山西)城市化接近尾声,随之而来的房价也大概过了黄金期。
三农问题为何迟迟没有根本起色?农村、农民、农业的出路在哪里?
这个问题其实早在1959年就已经有了答案。
1959年4月29日,毛主席写了一篇《党内通信》的文章,提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论断,为新中国农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农业的根本出路既然是机械化,所以土地自然不能是东一小块,西一小条,不然机器转个身都费劲。想收自己家的玉米地,左轮压着老张家的地,右轮压着李大娘的地,这还怎么收割?
搞机械化的提前就是土地集中,集中的土地才有利于机器的发挥。
集中土地,资本主义有资本主义的办法,社会主义有社会主义的妙招。
资本主义的办法就是土地私有,例如美国,土地是私有的,美国法律明确规定土地可以买卖和出租,所以美国农场主小的就有几百上千亩耕地,中大型农场更是多达几千、几万亩土地。
中国人熟知的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是美国头号地主(耕地),拥有多达163万亩的农田,相当于香港那么大,几乎占美国农用土地的1%,还有亚马逊杰夫·贝索斯也拥有255万亩土地,除了田地,还有大量森林和未开垦的土地。美国的很多富豪,都拥有大片土地。
美国地主或农场主,掌握的土地较多,机械化率高,拥有大马力拖拉机、播种机、除草机、喷雾机、收割机等农用机械,(这些一般也是分期购买,类似中国老百姓买车)。机械化率高,生产规模大、生物技术发达,再加上合理密植、科学用肥、生物防虫、节水灌溉等措施和技术手段,使得美国玉米、大豆等农作物亩产量一直远高于我国。
中国的情况跟美国不一样。中国的土地是国有,法律上不准买卖,但可以承包经营。耕地除了国有、大型企业所有、少种粮大户外,农村(山西吕梁某县为例),一个家庭耕地少则几亩,多则十几亩,大多是东边三两亩,西边一俩亩,南边又是一俩亩的分散方式,灌溉基本靠老天爷,人均耕地不足两亩。虽然现在基本都有小型耕地机了,比起牛是方便些,但还是得靠人力去掌握,拖拉机耕一亩前两年是60元。
农村要发展,农业要现代化,首先得土地集中,这样才能使用现代机械设备。
下面讲讲新中国的土地情况,基本分为三个阶段:
一阶段:1949—1957(社会主义改造)
建国前土地归地主所有,那会生产力低,靠的基本是人力和畜力。
新中国建立后,开展土地革命。土地被公平的分给农民。由于一家一户小农经济,抵抗自然力和外力太过脆弱。每个家庭虽然土地拥有量是公平的,但具体家庭资产、家庭成员身体、壮年劳动力多少等情况很不同。婚丧、疾病、壮劳力去世等等多种情况,导致一部分农民开始卖地,另一部分农民购地,富农逐渐拉大,开始朝着地主阶级方向迅速发展。
如果任此下去,地主阶级将很快在新中国重新出现。俩级分化,土地兼并会不可避免的发生,导致王朝周期率的循环,这是几千年中国历史已经证明了的事情。
毛主席领导的党中央,当然是看到了农村出现的危险趋势。
1951年9月,中央制定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要求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和可能,大量发展劳动互助组。
1953年12月,党中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决议强调,党在农村工作中根本的任务,就是逐步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把个体经济引到互助合作的轨道上来。
1956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毛主席在会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提出在我国当前条件下须要先有农业合作化,然后再使用大机器的正确观点。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取酬”,不分男女老少,同工同酬。不断地改进农业技术,在国家的援助下逐步地实现农业的机械化和电气化。
1956年农民们根据发展需要,农村出现几个高级社联合成大社的现象。
从1951年到1957年中国农村大致经过了,从互助组(土地私有,农民互相帮助小组织)到初级社(土地私有,以家庭为单位,较大型的组织)再到高级社(土地集体所有,采用按工分生活资料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程。
二阶段:1958—1977 人民公社制度
1958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都会议通过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
1958年7月1日《红旗》杂志第3期《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一文中,比较明确地提出“把一个合作社变成一个既有农业合作又有工业合作基层组织单位,实际上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
8月6日,毛主席视察河南新乡七里营人民公社时,说人民公社名字好。
人民公社集体化把农民组织起来,开展大规模的农业基本建设,完全是为了农业扩大再生产的需要。这是对我国传统农业生产自然条件的改造,包括大规模的农田改造,平整土地、改良土壤、修建田间道路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如修建水库、打井、灌溉渠道、农田排灌系统等,还包括推进农业机械化等。这些大规模的农业基本建设只靠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规模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
人民公社不但完成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田基本改造,而且构建起了完备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配套设施。公社有供销社、收购站、粮站、科技站、科技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以及水利、电力、农机、良种、植保等服务机构或技术人员,朝着现代工业经济为主的农业现代化逐步转变。
按毛主席的战略规划,人民公社鼓励农村发展工业,构建了自己的工业体系,农民在当地就能就业,根本不需要背井离乡去打工。
真理总是在曲折中前进。时间来到了1976年,毛主席逝世,中国开始走向了一条跟之前不一样的道路。
第三阶段:1978—至今 分田单干和土地承包
1978年11月24日,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秘密分田单干。
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公开肯定小岗村“大包干”的做法,国务院主管农业的副总理万里也大力支持。
邓小平明确指出:“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1980年9月,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肯定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
1982年1月1日,中央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需要说明的是,其实早在60年代一些干部和农民曾提议分田单干,认为这样可以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毛主席坚决反对单干,“单干势必引起两极分化”,“单干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毛主席主张集体同步富裕,反对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他认为那样会造成贫富分化。
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废除了长达25年的人民公社体制。
中国人民真正的好朋友,国际共产主义者韩丁,曾长期参与帮助建设中国农村,他在书中写道:“在山西东南角的张庄,虽然五年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张庄的农业机械化项目最终也化为乌有。1978年,张庄人就开始自己搭建组装的农业机械,在200英亩的玉米地上,可以自动完成从施肥、平土、播种、除草、收割、烘干到将烘干后的玉米存入仓库的全部过程。机械组只需要12个人,但劳动效率是手工时的15倍,而且花费仅仅为原来的一半。但改革后,土地被划分为无数的小块分给了单个农户,机械化农业也不得不让位于原始的间断的个人耕作了。农民们没有选择,只有抛弃他们先进的农机,重新扛起了锄头。”
1987年12月1日,深圳市公开拍卖一幅面积8588平方米地块50年的使用权。这在当时很“大胆”,因为违法宪法。
1988年4月12日,七届人大,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10条第4款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991年11月25日,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决定》提出把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我国农村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小岗村,在2003年,全村人均收入只有2000多元,低于全县平均水平,村集体欠债3万元。
从安徽财政厅下派到小岗村担任第一书记的优秀干部沈浩在2004年8月28的日记中写道:“小岗村二十多年来之所以没有发展起来,就是因为正气压不住邪气!公有资产无端被占有(公房、推土机、电脑等),村民的池塘被村霸在个别干部的支持下,强行养鱼,不让浇田,破坏农业生产,村民敢怒而不敢言。看!小岗村的邪气到了何等地步!”
2006年3月,沈浩为了提高小岗人的思想和认识,带着全村干部到大寨、红旗渠、南街村参观学习。他在南街村参观留言薄上留下豪情满怀的两句话:“学习南街村,重走集体路”。
2018年,小岗人实现了集体分红,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人民日报》以《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人人分红纪实》为题做了报道。
几十年的“改革”,已经让人民群众看的足够清楚了。中国如今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工业国,早已具备在农村实现机械化的工业和技术条件。只要把农民们通过集体经济的方法组织起来,农村会很快有大变化。实践证明毛主席的远见,比我们不只早看了50年。不走社会主义的集体化道路,农业是难以实现现代化的,农民们是不可能富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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