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平安潮南 微博发布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情况通报
5月2口15时许,潮南区陈店镇上宅村发生一起殴打他人案件。经查,当天14时许,周某坤(男,38岁)驾驶摩托车上班途经上宅村时撞到一长毛犬,发现其无大碍后离开现场。(2023年5月4日界面新闻)
汕头一男子撞到村长的狗,男子没打招呼走了,结果村长带着一群治安员找上门对男子进行殴打,将男子打伤住进了医院。此事件一经媒体曝光,全国的百姓很是愤怒,纷纷要求严惩施暴者,在当今法治社会,涉事人员还是村干部,和治安人员,这又与村霸何异呢!
男子骑车撞狗,撞了就走了,或许存在着问题,但是要说的是,当时不是一只狗,好几只狗,还有就是这些狗是散养,满大街跑,任何人见到都会心生恐惧,狗不懂人性,不知道在路上乱跑对自身存在着安全隐患,跑到街上被人撞了也不是意外,即便被撞伤撞残,也是咎由自取,如果追究责任,也是养狗主人的责任,与路人无关。狗被撞了,养狗人是心疼,但是心疼应该想办法将狗拴起来,或者是进行圈养,从中吸取教训,狗主人没有做到这一点儿,反而带领村治安员去找撞狗村民理论,并且还大打出手,这哪里是村干部的行为,这种素质表现,让外界人看来,如何不是村霸行为呢!
村干部素质表现低下,引发的问题很多,就这一新闻事件来讲,让外界人更会提出很多质疑,这村干部是党员吗?如果是,这党员教育日常地方政府又是如何抓的呢?如果不是,这样的人能够当成村干部,也是经过大多数村民选举上来的,选举出来的干部,在这等小事表现上,其人性如此龌龊,这背后选举会不会存在什么大问题呢?一个村干部,还是村长,能够因为一只狗的事件,带领村治安人员将村民殴打,其权力不小,其治安人员,也应该成了他日常使唤的狗腿子,遇事也应该是好坏不分,这样的村日常社会环境安全又能够好到哪里去呢?村干部缺乏法治观念,背后也应该有一定的背景,因为让外人看来,村里能够有治安队伍根本是不可能的,在村级根本没有这一机构。,这事出反常必有妖。
如今当地警方已经介入打人事件,该男子一定会受到相关的刑事或者是民事处罚,但事件也不能止于此,更应该好好地查一下,该男子在日常表现如何,是不是存在外界百姓所想像的黑恶行为呢?尤其是全国已经打击村霸很长时间了,还出现这样的事件就是不正常,只有将此事件的文章做得更深入全面,对事件的处理,才是对当地百姓负责的态度,同时更能够取信于外界百姓对事件处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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