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粤东,广东的东大门,有一个古老的小城镇,东临福建省,西连汕头市,北有山珍,南有海味。广东通往福建的唯一古道324线“穿肠”而过,近年新建的沈海高速和夏深高铁也有上落站,到机场也不过一个多钟头的车路。交通如此不可谓不发达。
就在这个小城镇,五十多年前,国家为了发展经济,公布了“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政策。于是一个只有二十多人的企业在一片荒芜的土地上建立起来了。为了适应以上的国家政策,企业实行“以件计薪、按劳取酬”和以销定产、奖勤罚懒等相应的规章制度。有了这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加上党支部坚强正确的领导,它不仅鼓励生产的发展,更关心职工的生活和福利待遇,几乎每天都有清凉解毒茶水供职工饮用。职工工资在同级企业中位居前茅,在本企业内干群之间相差无几。而不论干部职工的医药费一律全部报销,到了法定年龄又一律领取在职时工资的80%作为养老金。企业的盈利积累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中更居首位。因此自从建厂之日开始,职工劳动热情高涨,虽属高温和高浓度二氧化碳的作业,但生产仍然蒸蒸日上。尽管历来政治运动不断,即使是文革时期也依然产销两旺,毫不逊色。企业能如此顽强奋进不息,就是因为它是一个有着一套行之有效的、优良的经营管理制度,又有一个强而有力的良好党支部领导的企业。然而,就是一个这样的生产企业,它有能力抗击半个多世纪以来的任何天灾人祸,却无力应对以发展生产为第一要务的运动。事实说明,如果没有真心想要发展的领头人,尽管自然条件再好,制度再优良,谈发展要么只能是痴人说梦!要么就是阴谋!
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改革声高,建房潮起,正是该建筑材料生产厂家施展拳脚,大发其财的时刻,镇政府的某些人以该厂污染为名,(下面的事实证明他们是对该厂的雄厚资金垂涎欲滴),给该厂指出两条路:或者改行或者搬迁。该厂选择改行。在厂支部的努力下,利用该厂的经济实力,购置新厂地,引进新技术新设备,购买原材料进行新产品的研制。当新产品研制成功要正式投产之时,镇政府却空手套白狼把该新厂强行抢夺,这充分暴露了他们“防污染”为名真掠夺为实的真面目。
但这仍然没有填饱他们的欲望。接着把一个很好的党支部一夜间集体调离该厂。与此同时,在原厂原来的生产管理和经营方式一切都良好正常的情况下,却强制推行承包制和厂长负责制。并指使一个文革时期以打手闻名而入党起家、连生意淡旺季也不懂的人,以超常规的标价获得承包权。结果因达不到营业额和利润额而承包失败,被赶出厂。此后厂的大权便由一个党支部的集体领导转给一个非党员并屡次诬告支书记的会计。此人阴谋得逞后大肆烧毁账本、原始凭证,贱价变卖厂里一切值钱的东西以据为己有,为自己建房造屋之用。就这样,在他们的内部分赃进行的差不多的时候,1991年5月的一天,镇政府便非法作出决定,把一个受法律保护、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宣布解散!并拒绝职工关于清理财产、安置职工等问题的建议,不经清算的没收全部财产。至此,他们的全部目的和欲望已经达到:那就是以承包制和厂长负责制为名取消党在基层的领导权;解散工人阶级的组织机构,消除党与工人阶级之间的纽带;砍杀优秀的社会主义制度,变公产为私产,消灭公有企业。
道理非常明显,如果想要真正有利于发展生产而改革,就必须让懂行的人管理工厂。可是他们却重用一个生产外行、打人内行的人承包当厂长,而把原来生产和经营管理打理得井井有条的党支部和生产指挥人员调离废除。以置一个五十多年来一直兴旺发达的企业,还没几个月便变成亏损企业。这说明他们以发展生产的改革为名,以强制推行承包制和厂长负责制为手段,行破坏生产、搞垮公有企业以至消灭民族工业、取消党对基层的领导为实。
这个县(其他地方也不同程度存在着这个问题)包括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等地方民族工业几乎全部倒闭关门,工厂的主人——号称国家的主人翁变成了任人主宰的流民无产者,全国国有和集体企业因此下岗的工人数以亿万计,连生存的条件都没有了还谈什么发展。请问大力鼓吹发展的先生们,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民族工业,和构成这工业的工厂、工人(包括技术人员),你们要发展什么?能依靠外人发展你自己国家的工业吗?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民族的工业,发展要么只能是空想,要么只能是卖国,其结果等待她的只能是自取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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