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香港暴徒砸死的无辜的清洁工人和被其点火焚烧成重伤的市民足以证明,这是一伙无法无天,丧尽天良,打砸抢烧的犯罪分子。任何心理正常有起码判断能力的人都不可能赞同这种恐怖行为。出资支持的外国人,如那个把犯罪看成“美丽风景”的美国高官,就是个野蛮人,人形妖精,多年来他们在世界各地到处干这类破环人类文明成果的勾当。如把美丽的南斯拉夫甚至在其领土上的中国大使馆炸成一片废墟,今天在香港又利诱缺少教化野性十足的暴徒大肆破环。穷凶极恶又胆小如鼠,蒙住丑脸,试图逃避罪责,可耻可恨可悲可怜!
法官天职是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上述情况下,应当是他们力主制定“禁蒙面法”。然而,事实恰好相反,香港的法官公然站在罪犯一边,与公理正义为敌,那怪异的装束,满脸的颟頇,不时显现的洋头,让人望而生厌,嗤之以鼻。纯粹一台野蛮人,人形妖精,和那个幕后黑手,辛灾乐祸的美国高官一丘之貉。
为了健康,痈疽烂透之时,必动手术。这类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的法官,披上法袍的反共洋鬼,与国家作对,人民为敌的一伙妖孽,岂能容留?香港是中国人民的香港,正义在胸,利剑在手的中国人民,岂惧弹丸之地的装腔作势维护假恶丑的所谓法官?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