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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万元存款不翼而飞值得反思

字号+作者:郭喜林 来源:民族复兴网 2019-12-22 13:34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李政学因为银行卡里“消失”的1380万元和银行打了3年官司。李政学告诉澎湃新闻,2013年6月,他为帮农行辽源分行惠宁支行副行长刘'...

  李政学因为银行卡里“消失”的1380万元和银行打了3年官司。李政学告诉澎湃新闻,2013年6月,他为帮农行辽源分行惠宁支行副行长刘某完成存款任务,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刘某说这张银行卡是零存整取,存期三年,期间不能取钱,也不能挂失。”李政学说,因不能挂失,他在刘某建议下将银行卡交给刘某保管。之后,李政学通过汇款的方式给这张卡存钱,前后陆续共计存入1380万元。2015年10月,李政学听到传闻称刘某犯案出逃,前往银行查询银行卡余额,发现此前交由刘某保管的银行卡里只剩73.89元。nNg品论天涯网

  这是来自人民网强国论坛2019年12月18日的新闻报道。看完这则新闻报,令人不寒而栗。因为,这样的银行简直就是杀人不见血的凶手,而绝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农业银行。惠宁农行副行长刘某利用职务之便,并以揽储方式骗取他人信任,之后在储户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李政学的定期存款投入到非法集资当中,让李政学的1380万元不翼而飞。受害者起诉银行,却被法院驳回。因为,法院不会依法保护非法集资者的利益;因为,受害者的钱并未存入银行账户,那张银行卡仅仅属于临时储蓄存款凭据,受害者始终未见到盖有银行公章的定期存款凭据。而且,更重要的是,李政学绝不应该把银行卡直接交给惠宁农行副行长刘某保管。nNg品论天涯网

  这说明,银行在管理方面是存在很大漏洞的。尤其是副行长保管储户银行卡,就属于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而且,禁止银行工作人员保管储户银行卡和其它存款凭据,应当在银行显著位置公之于众;而且,银行安装有电子监控设备,对于任何工作人员收受储户银行卡和其它存款凭据的行为,监控管理平台应当按照银行规定予以制止,并给予严厉批评。但是,因为刘某是农行副行长就失去了有效监督,并导致了李政学的存款悲剧。nNg品论天涯网

  这说明,作为储户不能轻易相信银行工作人员的口头许诺,用银行卡办理个人定期存款业务给储户带来了存款的不安全风险。因此,办理银行定期存款手续,还是选择银行的纸质存款凭证为好。因为,纸质存款凭据上面可以加盖银行公章作为法律意义上的凭证。如果用银行卡办理储蓄存款,真的不知道某些银行工作人员私下会通过银行卡捣什么鬼。而且,其中最致命的一点就是,储户千万不能把自己的存款凭证交给银行工作人员代为保管,不管双方平时的关系有多好,在钱的问题上必须弄清楚谁的就是谁的,绝不能“你我不分”。nNg品论天涯网

  其实,李政学先生就是上了刘某的当,吃了自己“你我不分”和“你办事我放心”的亏。由此可见,到银行办理储蓄存款,决不能和银行工作人员“你我不分”,自己的钱必须掌握在自己手里。一旦自己把资金的支配主动权交给他人,那就必定会上当受骗。只有居安思危,增强防范意识,才能确保自己的资金安全。而且,更需要明白一个关键的问题,那就是不管自己存入银行的定期存款是多少年,存取自由是银行和储户共同的选择,银行绝不会拒绝储户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只能说,储户一旦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就得不到银行的定期存款利息了,只能获得银行的活期存款利息。nNg品论天涯网

  如果刘某说三年定存款,期间不能往外取钱,那就是骗人的鬼话。那就说明刘某让李政学存入的1380万元有猫腻,已经为钱的安全性埋下了巨大隐患和难以确定的巨大风险。由此可见,李政学的教训值得广大百姓引以为戒,并让我们大家受到警示教育。也就是说,存入银行的钱一定要搞清楚是不是真正存入银行账户上了,绝不能把储蓄存款让银行工作人员随意给我们储户存入各种理财基金和非法集资账户里面。而且,不管非法集资诱惑人的利益有多大,我们都不能指望天上给自己掉馅饼,世上没有那样的好事。因为,我们必须清楚,高于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标准的非法集资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nNg品论天涯网

  可以帮助银行工作人员完成揽储任务,但不能把自己的所有老本搭进去。自己的每一分钱都是辛辛苦苦挣来的,不是大风刮来的,绝不能在骗子面前上当受骗。我们每个人必须拥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一定要弄清楚国家的储蓄政策法规究竟是怎么规定的,不符合国家金融政策法规规定的高利息揽储行为,坚决不能参与。只要自己没有一夜暴富的心理和欲望,就不会上当受骗。nNg品论天涯网

  通过李政学上当受骗的典型案例充分说明,知人知面不知心。我们办事情必须小心谨慎,才能避免上当受骗。因为,某些人是披着人皮的狼。他们利用职务之便,骗去了大家对他的信任。而且,刘某的诈骗行为也极大地损害了惠宁农行在公众心中的信誉。由此可见,银行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却无法摆脱公众对于惠宁农行的不信任危机。而且,在这种危机里面隐含着惠宁农行对社会不负责任的罪恶。nNg品论天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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