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独山县委原书记潘志立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2019年初,三都县委原书记梁嘉庚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潘志立、梁嘉庚曾在独山县“搭班子”多年。在县委书记任上,两人恣意妄为,热衷于铺摊子、上项目,打造政绩工程,如今却留下一片“烂摊子”(人民网强国论坛2020年1月8日)。
众所周知,由于地理和生态环境所限,贵州有不少贫困县和贫困人口,是实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主战场之一。这就需要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必须“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心中有戒”;这就需要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履职尽责,才能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才能在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搞虚假政绩,全心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在广大贫困户群众心里不断发芽生根和开花结果。
然而,在贵州省安顺市的某些县级领导干部中,他们心里只有不切实际的虚假政绩工程,根本不考虑广大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在权力得不到有效约束的情况下,某些地方领导的权力往往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而且,一些地方的主要领导与房地产开发商狼狈为奸,沆瀣一气,毫不掩饰他们之间的权钱交易行为。
但是,由于某些地方领导的虚假政绩工程欲望过高,所以开工项目到处星罗棋布,可谓一片繁忙景象。然而,为官者和开发商并没有注意到究竟有多少资金投入,当资金链出现问题之后,原来红旗招展、星罗棋布的政绩工程就变成了一个又一个烂尾工程的“烂摊子”。如果后续资金迟迟不能到位,烂尾工程的“烂摊子”就会变成公众不堪入目的建筑垃圾。而且,会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难以预料的破坏;而且,必将为以后经济好转的总体规划造成很多相互不协调的问题。
面对权力腐败造成的“烂摊子”,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实施责任追究,绝不能让追求虚假政绩的权力腐败官员逍遥法外。只有加大问责力度,才能使各级领导干部的继任者从中引以为戒,并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因为,权力腐败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以权代法和权大于法。因此,反腐败必须用党纪国法有效限制党政“一把手”滥用权力。
由此可见,必须严格按照党纪国法为各级地方党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制定权力责任清单。只有让各级主要领导干部明白自己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能干的事情应当遵循哪些原则,以及如何防止权力滥用,并加大监督和问责力度,才能有效遏制权力腐败,才能让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而不是带头违反党纪国法。只有让领导干部自觉受制于党纪国法约束,党风廉政建设才能真正贯彻落实到位,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才会敬畏自己手中的权力,并真正做到不敢腐、不想腐和不能腐。
只有让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失去手中的特权,他们才不会错误地认为反腐败反不到自己头上,他们才不会在思想上产生以权谋私的侥幸心理,他们才不敢用一言堂压制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他们才不敢与房地产开发商暗度陈仓大搞权钱交易的违法勾当,他们才不敢将“一把手”当成权力腐败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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