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深圳华强北几名城管连人带车拖行外卖小哥,随后飞踹劝解路人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记者从多方了解到,当天中午1点多,一名送餐人员在华强北送餐,违规将电动车开上步行街。几名身穿“市容巡查”制服的工作人员上前制止。在执法过程中,双方起了争执,市容巡查员将外卖小哥连人带车在地上拖拽。旁边一名身穿红衣的男子上前声援,在争执中遭市容巡查员飞踹。目前,警方依法对殴打他人的藏某、陈某江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500元的行政处罚(红歌会网2020年3月28日)。
真的想不到,深圳市这个全国改革开放的文明窗口竟然会被暴徒一样的城管糟蹋;真的想不到,在我们共产党领导的法治社会中,深圳市福田区的城管部门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肆意践踏党纪国法权威。我们真的想不明白,这究竟是谁赋予了他们这样的特权?难道,这就是深圳市福田区城管部门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难道,这就是深圳市福田区城管部门执法人员的文明执法行为?这和解放前的国民党和土匪又有什么区别?
我们真的不明白,为什么全国各地的城管部门总是会接连不断地上演知法犯法和执法犯法的闹剧?这究竟是为什么?城管部门口口声声说人民城管为人民,人民城市人民建,为啥在实际行动上总是背道而驰?为啥全国各地的城管部门言而无信,不能取信于民?
这说明,问题虽然发生在基层,但是问题的根源在上级主管领导者身上。正如俗话所说,上梁不正下梁歪。正如百姓所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这说明,从国家层面的城市监管部门到各省市自治区的两级高层城市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根本没有依法管理和文明管理城市的法治责任意识。所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某些地方的城市管理部门仅仅是一句响亮的标语口号而已。但是,他们的这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们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严重败坏了我们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形象。
因此,面对全国各地城市管理部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种种违反党纪国法行为,党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理应严格按照党纪国法的有关规定,对深圳市福田区和全国其它地方城市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知法犯法和执法犯法行为实施严厉问责,不管涉及到哪一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一查到底,绝不心慈手软,绝不姑息养奸。不管违法者拥有什么样的权力保护伞,都必须用党纪国法首先打掉权力保护伞,不能让权力保护伞逃避责任追究。
众所周知,我国的司法原则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对于执法者知法犯法和执法犯法的行为,无论是党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还是公安、检察和人民法院,理应加大惩罚力度,绝不能把执法者等同于普通百姓,必须让违反党纪国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因此,对于深圳市福田区城管部门执法人员拖行外卖员的违法行为绝不是行政拘留所能解决的问题,必须用党纪国法多管齐下,加大打击力度,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违法者目无党纪国法的行为既不能用党纪政纪代替法律责任追究,又不能让法律责任追究代替党纪政纪的严厉问责。而且,深圳市福田区城管局的党政“一把手”必须对这起影响恶劣的违法事件承担连带责任。只有把板子打到主要党员领导干部的屁股上,全国各地的城市管理部门才能真正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只有建立健全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的责任追究制度和运行体系,才能让全国各地城市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脱胎换骨”,并以崭新的风貌展现在全国人民面前。否则,城管部门执法人员身上的毒瘤就无法得到彻底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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