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上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派员赴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大方县自2015年起即拖欠教师工资补贴,截至2020年8月20日,共计拖欠教师绩效工资、生活补贴、五险一金等费用47961万元,挪用上级拨付的教育专项经费34194万元。同时发现,大方县假借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名义,发起成立融资平台公司违规吸纳资金,变相强制教师存款入股,截留困难学生生活补贴(人民网2020年9月5日)。
一个大方县,竟然拖欠教师工资和补贴等近4.8亿元。官员们常说,再穷不能穷教育。但是,面对这样的现实却令人十分惊愕。这说明,贵州省的大方县县委和县政府党政一把手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政策,没有按照党纪国法履职尽责,没有与党中央和国务院在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他们是大方县百姓的历史罪人。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国办督查室发现的问题,为啥贵州省和毕节市却在装聋作哑?难道“皇城根下”能得到的信息,贵州省和毕节市无法得到吗?答案是否定的。关键在于某些地方领导一直在包庇和纵容大方县的党政一把手,如果贵州的省市两级党委和政府对大方县的县委书记和县长实施严厉问责,并用党纪国法实施零容忍,大方县就不会拖欠教师这么多的工资、补贴和“五险一金”。正是由于缺乏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有效监督,大方县的县委书记和县长才不觉得自己是党和人民的历史罪人,他们才会滥用职权非法挪用教师工资、补贴和“五险一金”的专项资金。
众所周知,地方财政为教师缴纳“五险一金”既是法定责任,又是法定义务。而且,作为大方县委和县政府理应带头遵守党纪国法,绝不允许带头违反党纪国法。由此可见,大方县拖欠教师工资、各种补贴和“五险一金”绝不是小事,其性质十分恶劣,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大方县委和县政府的形象。因此,对大方县的主要领导干部必须用党纪国法实施严厉问责,触犯国家法律的必须将其绳之以法,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因为,大方县的党政一把手根本没有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心中有戒”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政治观念和组织纪律性不强,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到位,严重缺乏尊师重教的执政理念,极大地伤害了大方县广大教师的人格尊严,是对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的不忠诚。绝不能让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领导干部逃避党纪国法责任追究,只有加大问责力度,才能在贵州省和全国各地起到引以为戒的警示教育作用,才能把尊师重教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才能有效制止某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权力滥用,才能让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党纪国法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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