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国网2020年10月25日)。
从王立科的个人简历来看,他不是法盲,而是地地道道的知法犯法和执法犯法者。他之所以选择投案自首,是在耍他的小聪明,目的是向求得从宽处理,少一些牢狱之罪;他之所以选择投案自首,是因为迫于党纪国法的巨大威力,在反腐败斗争中越来越严,决不允许任何领导干部为腐败分子开绿灯,绝不允许权力保护伞从中作梗。而且,即便是王立科拥有权力保护伞,也变成了缩头乌龟,谁也怕成为反腐对象。王立科要想活命,只有赶快投案自首。否则,他将走投无路。
因此,王立科的投案自首不是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料,而是一个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为什么会掉进权力腐败深渊的严肃问题。尤其是王立科从政以来,究竟谁是他人生道路上的引路人?尤其是当王立科拥有绝对决策权力以来,究竟谁是王立科的权力保护伞?为什么王立科在职务升迁过程中能够一次又一次带病提拔?如果没有权力保护伞不断地包庇纵容,王立科又怎么会步步高升?
由此可见,拥有绝对决策权力的党政领导干部更需要用党纪国法实施责任监督;由此可见,对于从事某个地方公安机关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和政法委书记,更需要通过有效监督问责,才能让其自觉敬畏党纪国法权威,并积极主动受制于党纪国法约束。否则,“一把手”的“一言堂”就会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批评和自我批评就会变成形式主义的“花架子”,“一把手”的权钱交易就会变成私有财产的敛财工具。政法委书记违反党纪国法,那就是背叛了党的组织和人民群众,那就是变成了祸国殃民的“国妖”,那就必须将其绳之以法。
现在的问题在于,王立科投案自首之后能不能“拔起箩卜带出泥”?而绝不是让他变成丢卒保帅的“牺牲对象”,更不是让他利用投案自首方式,让权力保护伞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管王立科这个萝卜带出来的究竟是什么,但需要坚决按照党纪国法实施零容忍,绝不能让王立科及其权力保护伞钻空子。政法委书记是权力腐败的一只肥硕的秋老虎,绝不是一个不起眼的“苍蝇”。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因为王立科投案自首,就让他蒙混过关。只有查个水落石出,才能让王立科心存侥幸的美梦彻底破灭。
由此可见,反腐败需要持续发力,继续加大反腐力度。只有把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发挥到极致,才能让更多权力腐败者主动投案自首。如果投案自首者能主动检举揭发权力保护伞违反党纪国法的犯罪行为,那才是名副其实的投案自首。如果投案自首者的目的是为了“丢卒保帅”,那就得加大惩罚力度,不能让权力腐败者和权力保护伞心存侥幸,攻守同盟,逃避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只有部下天罗地网,才能将权力腐败者及其权力保护伞一网打尽,不留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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