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依法公开宣判甘肃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姜润基受贿案,对被告人姜润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随案移送的涉案赃款人民币337.5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剩余赃款继续追缴。宣判后,姜润基表示服判,不上诉(新华网2020年11月21日)。
姜润又是一个知法犯法和执法犯法的司法权力腐败的典型案例,他的贪腐胃口之大,令人难以置信,但这是事实。这说明,我们的监狱和监狱管理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运行机制;这说明,我们现有的监督管理制度犹如中看不中用的稻草人。而且,每个权力腐败官员都拥有权力保护伞。如果没有权力保护伞从中作梗,姜润就不敢肆无忌惮地利用权力非法敛财;而且,姜润的索贿行为就是把手中权力变成了权钱交易工具,随时可用,毫无顾忌,贪得无厌。
姜润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用党纪国法打掉的副厅级政法系统权力腐败官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大了反腐力度,并明确告诫全党和各级领导干部,反腐败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而且,要下定决心,刮骨疗伤,坚决铲除中国共产党肌体上的毒瘤,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绝不心慈手软,绝不姑息养奸,不管涉及到哪一级领导干部,都将一查到底,并将腐败分子绳之以法。
但是,姜润等权力腐败者阳奉阴违,在权力腐败道路上丝毫没有收敛,而且在继续利用手中权力大肆敛财,并达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由此可见,甘肃省没有在监狱管理这个司法重要部门加强党的领导,并导致了姜润这个副厅级权力腐败分子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这个沉痛教训,必须引起全国各地的高度重视,并从中受到引以为戒的警示教育,并对监狱和监狱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和监督,并彻底铲除权力腐败分子在监狱和监狱管理部门滋生的土壤与环境,并开展拉网式排查,绝不能让任何权力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从惩治司法权力腐败的角度来看,对于姜润这个贪官应该给予更加严厉的惩罚,判处其九年有期徒刑倒是便宜了他。如果能依法将其判处死刑,那才能真正在政法系统产生强大的法律震慑作用。这说明,在监狱和监狱管部门开展党纪国法的普法教育不仅势在必行,而且刻不容缓,而且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管理水平,而且必须对监狱和监狱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党纪国法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补充修订和完善,而且必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责任清单,并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实施有效监督和管控,绝不能让监狱和监狱管理部门领导的权力出现真空,绝不能让领导的权力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
不管是监狱还是监狱管理部门,其领导权力必须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对于姜润所拥有的权力保护伞,必须挖地三尺进行彻底清查,绝不能让任何一个权力保护伞逃避党纪国法责任追究。而且,必须把终身责任追究贯彻落实到位,不管涉及到哪一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决实施零容忍,绝不能让权力腐败者和权力保护伞继续产生侥幸心理,绝不能让对党和人民极不忠诚的“国妖”混进政法系统,混进来的必须用党纪国法坚决清理出去,绝不心慈手软,绝不姑息养奸。只有用党纪国法把政法系统的门户清理干净,才能使“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才能真正建立一支得到党和人民信任的政法队伍,确保我国的红色江山永不变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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