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晚上,汪文月(化名)收到了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对儿子班主任、华北油田十二处学校教师曹力(化名)的处分通知: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说实话,相比孩子这4年里遭遇的不公平对待,相比我这4年里因为不想给老师行贿而遭遇的打击报复,我觉得这个处罚轻了。”汪女士说。“在学校,在校长的见证下,一位家长被另一位家长浇热水”这荒诞的一幕,发生在汪文月向当地教育局举报儿子班主任曹某向自己索贿以后的一个月。现在,曹某索贿的问题已经被当地教育部门核实。家长群里也不时有曾经孤立敌对过她的家长向她道歉,说自己也是“被蒙蔽了”(中国网2020年12月1日)。
作为家长,汪文月女士能实名举报孩子的语文老师存在的受贿行为,这是难能可贵的高尚品德。因为,她的行为是在用党纪国法净化语文老师的心灵,阻止老师走向违法犯罪道路。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语文老师,绝不应该收受学生和家长的贿赂,语文老师的行为不仅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而且触犯了《中华人民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和国教师法》,以及《中华人民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而且,该语文老师作为中共党员严重违背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所以,语文老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是理所应当的。
学校没有为该语文老师调换教学班级,实际上是在考验他的认错态度和知错就改的具体表现究竟如何,学校并不存在故意包庇嫌疑。如果该语文老师在教学当中不能一视同仁地对待汪文月的孩子,学习成绩发生了严重下滑现象,或者说语文老师在言语中存在着伤害学生的行为,学生本人和家长仍然有权向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名制举报。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绝不会姑息迁就和包庇纵容,而且会更加严厉地对该语文老师实施责任追究和处罚。应该说,在这方面汪文月女士不必过分担忧。
至于汪文月女士在实名举报语文老师存在受贿行为之后,在学校大庭广众之下遭到其他学生家长用热水浇头的悲剧,学校的确存在着明显的过错连带责任。说明学校的安全管理比较混乱,保安没有尽到闲人不得随意进入校园的管理责任,学校应当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的经济补偿。而且,学校领导应当向汪文月女士真诚道歉。学校只有妥善处理好汪文月女士的心理疏导工作,并承诺确保孩子不会成为受害者,才能使汪文月女士因举报语文老师存在受贿行为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并正确处理好受到组织处分的语文老师和举报家长,以及学生之间的关系,不能让原有的问题持续发酵,这是涉事学校领导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和领导水平。
正如《吕氏春秋•孟夏纪•劝学》中所曰:“师必胜理、行义,然后尊。”也就是说,教师为人师表,必须要有渊博的知识和高尚的德行,才能得到别人由衷的尊敬。这个道理,涉事学校校长和被举报的语文老师应当懂得。面对学生家长存在的疑虑,学校校长和涉事语文老师应当积极主动与汪文月女士进行具有善意和爱心的交流与沟通,绝不应该让学生家长继续背负沉重的精神枷锁。而且,这是人民教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质需要;而且,这是校长和涉事老师作为中共党员应有的政治素质和党员标准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要求广大教师要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作为学校校长和被举报过的语文老师,必须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作为一面镜子进行自我对照。而且,只有真心诚意用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去温暖曾经受到伤害的学生和家长,才能真正通过改过自新成为广大师生和家长所公认的人类灵魂工程师。这对于被处分过的语文老师来说,应该属于一次真正的人生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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