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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将把软件定为法定“财产”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11-06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日本将把软件定为法定“财产” 第7版(国际) 专栏:   日本将把软件定为法定“财产” 新华社东京11月5日电(记者张可喜)为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社会信息'...

日本将把软件定为法定“财产”

第7版(国际)
专栏:

  日本将把软件定为法定“财产”
新华社东京11月5日电(记者张可喜)为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日本法务省计划修改商法、民法等基本法律,力图把计算机软件等置于“财产”的地位加以保护。
  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目前在日本,虽然某些种类的计算机软件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仍有许多问题无法可依,即使被盗用了也无法要求赔偿,以至商业网络上音乐、图像和游戏等软件盗版事件经常发生。为解决这些问题,法务省决定于近期内修改商法、民法和刑法等三大基本法律,把商业计算机软件等电子信息产品规定为“信息财产”,使它得到法律的保护。
  这次法律修改还将明确规定有关电子商务等的契约规则,并将加大对非法进入计算机系统等高技术犯罪进行处罚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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