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创举 有效的探索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有感而发
新的创举 有效的探索
乃文
村党支部在农村事务中,举足轻重,对村民自治工作影响大。同时,随着村民自治的深入开展,农村党支部也急需进行角色转换。
然而,目前在一些地方,农村党支部却仍然保留着旧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最突出的问题在于,党支部从产生到运作,都很难反映一般群众的意愿。笔者一次下乡采访,了解到这样一件事,一名村委会主任,由于损公肥私、作风粗暴等原因被群众罢免。然而奇怪的是,他原先只是兼任村支部副书记,被罢免后,却被乡党委任命为“代书记”,从“二把手”变成了“一把手”。这样的支书以及党支部在群众心目中威信如何,能否“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可想而知。这种做法无疑也严重挫伤了农民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
“两票制”解决了党支部的产生如何与群众意愿相符的问题,这是一个创举。但仅仅做到这一点还远远不够。在村民自治条件下的农村党支部,还必须通过不断探索,找到一条加强党内民主、有效联系群众、正确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新的运作机制。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必须让农村党支部成员尤其是乡镇党组织认识到,依法推进村民自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与加强党的领导不但不矛盾,反而可以使农村基层党组织抓住村民自治这一契机,更新机制,重树形象,呈现出崭新的面貌。
这可能是一个长期的探索过程,但我们相信,经过民主政治洗礼的农村党支部,将会更有效地代表广大群众的利益,保证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村民自治能够更有效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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